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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4篇)

时间:2022-11-18 17:00:09 来源:网友投稿

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4篇)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  日上午到我局三楼会议室参加老干部迎春慰问座谈会与离退休老同志们欢聚一堂共迎新春共叙2014年工商事业的发展成果2015年工商事业的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4篇)

篇一: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

  日上午到我局三楼会议室参加老干部迎春慰问座谈会与离退休老同志们欢聚一堂共迎新春共叙2014年工商事业的发展成果2015年工商事业的工作方向以及工商归属地方后的工资套改情况共谋单位的发展大二老党员老干部为了社会主义建设鞠躬尽瘁参与慰问的人员要耐心详细询问老同志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了解老同志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了老同志们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要询问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到真正尊重真心关爱真情服务老干部尽职尽责地把老干部照顾好服务好为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老同志们安度晚年

  慰问老干部活动方案

  以下是XX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慰问老干部活动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慰问老干部活动方案一

  xx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对象

  1、老红军;曾任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离休干部;正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的老干部;曾任市级正职的老干部遗孀;无生活来源的离休干部遗属。

  2、生活困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下岗失业及子女教育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居民。

  3、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各级劳动模范,建国前老工人,福利机构供养的孤、残儿童,生活特别困难的4、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家庭,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生活困难的军烈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

  二、任务分工

  1、慰问老红军、老干部、老党员及遗属由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负责组织实施。

  2、慰问企业离退休人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慰问劳动模范、困难职工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4、慰问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困难户、优抚对象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等由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1、xx年“两节”慰问和送温暖活动,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党的xx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的重要性。要把“两节”期间开展向困难群众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满腔热情地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困难群众与全市人民一起度过欢乐、祥和的“两节”。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制度的意见》要求,做好各级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工作,市级领导及市直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期间普遍进行一次走访慰问“结对”困难户活动,深入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做好帮扶工作。

  3、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并于春节前走访慰问各类困难家庭。各县要安排足够的专项资金,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得到切实的救助。

  4、继续开通送温暖热线。送温暖热线既是困难群众反映问题和情况的窗口,也是领导及时了解群众工作和生活状况的重要渠道。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分别设立送温暖热线电话,并于xx年1月1日开通。

  5、组织、工会、经贸、民政、劳动、财政、残联、扶贫、红十字会、老干局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慰问和送温暖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关心困难群众行为及社会人士义举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心困难群众,人人关爱帮扶工作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温暖。

  慰问老干部活动方案二

  XX年春节将至,根据州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的通知》(巴党老干发电〔XX〕1号)精神,制定人防办节日期间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方案:

  一、慰问工作的原则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慰问工作不漏一人,尽量减少重复慰问,慰问标准发足发齐的原则。

  二、慰问工作的形式

  慰问工作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一是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逐户走访慰问老干部(含遗孀)。二是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的方式进行慰问。三是对易地安置老干部寄发慰问信、慰问金。慰问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慰问活动于XX年2月8日(星期一)进行,一天完成。

  三、慰问标准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慰问标准为:老八路和地州级退休干部360元;其他离休干部和县处级退休干部260元(以上慰问人员标准均含遗孀);其他退休干部200元。

  四、慰问的时间安排

  XX年2月1日,向居住在外地的2名退休干部发出慰问信和贺卡,同时按照慰问标准将慰问金存至老干部工资卡中,并进行电话查询问候。

  XX年2月8日上午,安排车辆、人员和慰问金,对居住较远、行动不便的三名离休干部遗孀进行登门入户慰问。

  XX年2月8日下午,组织居住较近、行动方便的7名离退休老干部和1名退休职工召开座谈会,向老干部们介绍XX年全年工作情况、州老干部局XX年工作要点和单位XX年老干部工作计划;征求老干部们对人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老干部们发放慰问金,并致以节日的问候。

  XX年2月8日晚1930时,党组班子成员与离退休老干部共进晚餐,进行春节团拜。

  五、慰问的具体要求

  一是要按照中央关于政治上尊重老干部、思想上关心老干部、生活上照顾老干部的指示精神,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走访慰问老干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安排好单位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

  二是按照州委组织部的要求,走访慰问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走访慰问工作。除召开座谈会外,对不能到会的离休干部及遗孀逐门逐户走访慰问。对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耐心的听取采纳,老干部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能够办理的,马上办理,一时难以办到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保证每位老干部或遗孀都能愉快地过好节日。

  三是走访慰问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要及时汇总情况,将慰问人数、慰问形式、慰问金额等情况和老干部提出的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于2月25日前报州委老干部局。

  四是单位慰问老干部工作,由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负责落实。老干部管理工作人员牛燕忠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财务会计孟广兰负责慰问金的开支,单位司机刘建民负责车辆保障及安全。

  慰问工作中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请示单位主要领导,并与州委老干部局联系。

  自治州人民防空办公室

  XX年1月12日

  慰问老干部活动方案三

  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休老干部的关怀和尊重,让他们过一个快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铜山区委老干部局《关于做好XX年春节期间老干部工作的通知》(铜委老1号)号文件精神,开展“送温暖、办实事、促发展”新年慰问活动,为做好这次慰问活动,我局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

  XX年1月4日

  二、参加慰问活动的领导及工作部门

  整个慰问活动由我局人教科牵头,局领导、各科室、协会、队、学负责人参加。

  三、慰问的对象

  我局离退休老干部共39名。

  四、慰问的内容和形式

  (一)召开座谈会,各慰问参与人员于XX年1月4日上午到我局三楼会议室参加老干部迎春慰问座谈会,与离退休老同志们欢聚一堂共迎新春,共叙XX年工商事业的发展成果,XX年工商事业的工作方向以及工商归属地方后的工资套改情况,共谋单位的发展大计。

  (二)老党员、老干部为了社会主义建设鞠躬尽瘁,参与慰问的人员要耐心详细询问老同志们的生活和身体状况,了解老同志还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认真听取了老同志们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要询问老干部的各项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情况,切实做到真正尊重、真心关爱、真情服务老干部,尽职尽责地把老干部照顾好、服务好,为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使老同志们安度晚年。

  五、慰问活动费用预算

  1、离退休老干部39人,人均慰问费500元,共计19500元。

  2、老干部迎春慰问座谈会,会费及餐费1000元。

  六、相关要求

  各责任人要明确职责任务和具体分工,确保慰问活动落到实处,努力使这次慰问活动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党内同志共同奋斗的一次生动实践。

  XX年1月10日

篇二: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

  国庆中秋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方案

  各党(总)支部:

  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深化党内关爱行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使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干部、孤寡老人与广大群众一道,高高兴兴地过好传统节日,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要求各党组织在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通过走访、慰问、了解,关心困难党员的思想、身体及家庭等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诉求,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帮助,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以各党(总)支部为单位召开座谈会、联谊会、交流会、组织参观等形式,请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干部一起座谈交流,听取他们的要求和呼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三、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开展好敬老爱老送温暖活动。“双节”期间,各党组织要组织慰问组,由领导带队到敬老院以及孤老烈属家中进行慰问,弘扬感恩精神,弘扬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族敬老尊贤的良好美德。大张旗鼓地宣扬和表彰敬老爱老和扶助老人的好人好事,努力推动敬老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关心爱护老人的社会文明风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寡老人的关爱和温暖。

  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电子版)报机关工委。

篇三: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

  2020最新中秋国庆双节慰问活动方案

  双节慰问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根据中秋节“每逢佳节倍思亲”的传统民俗,从组织员工尝月饼、思亲人,到关爱老人,特出“关爱”的主题。

  实施方案:一、节日当日全体员工慰问活动:1、向每位员工送上中秋月饼。①由行政部统一确定人数、安排购买、分箱②各部门经理带月饼代表总部慰问上海各店2、向各店发出《中秋慰问信》,传真到各店,并上传《内部信息网》首页二、异地员工特别慰问活动1、各店拍摄集体照一张行政部负责在照片上加上公司标志和工作店名,安排统一洗印2、向异地员工家属发出《慰问函》,并附员工当店集体照①人事部提供员工家属地址,各店安排确认

  ②行政部拟写、打印、寄发《慰问信》3、指导各店组织异地员工以店为单位开《中秋餐会》。

  三、员工中秋节老人慰问活动

  1、组织员工中秋前到敬老院开展义工活动,给老人读书报、说说话。

  2、组织员工在活动后写慰问体会,相互交流。

  双节慰问活动方案二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深化党内关爱行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为使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干部、孤寡老人与广大群众一道,高高兴兴地过好传统节日,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要求各党组织在中秋节、国庆节“双节”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通过走访、慰问、了解,关心困难党员的思想、身体及家庭等实际情况,听取他们的诉求,通过多种形式给予帮助,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以各党(总)支部为单位召开座谈会、联谊会、交流会、组织参观等形式,

  请困难党员、离退休老干部一起座谈交流,听取他们的要求和呼声,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三、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开展好敬老爱老送温暖活动。“双节”期间,各党组织要组织慰问组,由领导带队到敬老院以及孤老烈属家中进行慰问,弘扬

  感恩精神,弘扬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中华民族敬老尊贤的良好美德。

  大张旗鼓地

  宣扬和表彰敬老爱老和扶助老人的好人好事,努力推动敬老活动的深入开展,营

  造关心爱护老人的社会文明风尚。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寡老人的关爱和温暖。

  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情况以文字和图片的形式(电子版)报机关工委。

  双节慰问活动方案三

  一、活动人员态度问题活动参与的班集与个人,对活动应体现出不怕累不怕脏,一个大学生应有的形象。二、活动合理开展在新生在来到大学的一开始,对大学和社会一切的不认识,组织他们开展志愿服务活

  动,有益于他们明确大学目标,端正理想!

  三、有目的性开展,真正为福利院老人小孩做实事。不是单方面慰问老人,聊聊天,发慰问品。

  1.慰问老人,了解老人身心,与老人谈心事,2.协助院方加强福利院卫生状况

  四、活动纪律性在活动开展中出现不够严厉,出现成员的迟到!

  五、慰冋技巧性不咼,有围观现象

篇四:中秋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方案

  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顾离退休老同志的有关精神,规范走访、慰问、探望离退休人员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慰问采取不同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对离、退休干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深入离退休老同志中间,主动听取老同志对离退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坚持重大节日慰问走访。每年中秋节、春节对离、退休老干部和遗属进行走访慰问,具体形式和实施办法在节前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

  第四条坚持住院慰问。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干部,及时安排人员前往慰问,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五条坚持电话联络。电话了解询问离、退休干部近况,特别是关注身体状况差、年龄大、独居的老同志,涉及重要问题的要及时汇报。

  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制度

  第一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我局实际,家庭收入低,长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遭受自然灾害和家庭意外变故等原因致贫、致困的离退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办法。帮扶对象和范围第二条:全局离退休干部,因下列原因生活确实存在特

  殊困难,列为困难离退休干部:(一)本人得重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部分超过两万元

  的.(二)配偶患重症,家庭负担医疗费用超过三万元的。(三)夫妻双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在身边,

  或无子女,看病就医不方便,护理条件差的。

  (四)离退休干部去世,配偶无工作并久患重病,生活特殊困难的。将已故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特殊困难补贴范围,扩大到离退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中生活特殊困难及久病、重病的。

  (五)其他如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特困的。

  第三章帮扶方式第三条:明确成员单位,成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是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财政局、民政局、工会。上述单位正职为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组长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任。老干部局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统管职能机构,负责统一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进行经济帮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达到确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第四条:各单位领导和专兼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定期走访慰问、看望离退休干部,并与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结对子。第五条:运用舆论宣传,争取社会资助帮扶。

  第七条:(一)个人申请。个人填写《南郊区特困离退休干部登记表》,进行申请。

  (二)单位审核。离退休干部本人所在单位对申请特困的离退休干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帮扶。

  第八条:特困资金发送。区委老干部局在审核的基础上、提出具体发放暨使用专项资金意见,报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委员会研究确定或会签后送发;要做到及时申报、审批、审核并送发帮扶资金。

  第五章资金来源第九条:设立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由区委老干部局统一管理.资金来源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一)建立财政解决特殊困难帮扶的工作机制,由财政每年拨付专项资金五万元,单独建立特困帮扶基金专户.年度专项资金如有节余,可跨年度滚动使用。如资金不足,及时专题研究补充。(二)由慈善机构提供部分资金。(三)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民政、工会部门接受社会捐助。第十条:帮扶基金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由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帮扶解困基金进行监督管理,把基金用在切实需要帮扶

  的特困离退休干部身上;定期对特困离退休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完善;对帮扶基金收入、支出情况定期进行审计.

  第七章几项具体要求第十二条:各单位要把解决离退休干部特殊困难纳入正在建立的党内关怀的整体规划.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让困难离退休干部共享和谐社会的改革发展成果。1、建立离退休干部出现特殊困难报告制度.遇有离退休干部遭遇特殊困难,要及时报原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委老干部局;及时填报审批相关手续。2、建立政府支持、主管部门牵头、原单位协助、社会配合和家庭负责的“五位一体"帮扶互动体系,切实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3、对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情况准确,帮扶及时,服务热情,效果明显。

  一、建立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制度的意义离退休干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始终不渝地跟党走,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但仍有部分离退休干部党员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生活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建立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制度,帮助解决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生活困难和实际问题,不仅是增强广大离退休

  干部党员的责任感、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三、帮扶制度的主要内容1、建立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关爱档案。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对所属的破产、改制和困难企业的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情况调查摸底,分别就生活困难离休、退休干部党员的基本情况、主要困难、困难原因等项目,建立详细档案。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对关爱档案进行一次调查更新,确保关爱档案准确、完整。2、建立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结对帮扶制度。根据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的精神,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要从实际出发,确定1-2个帮扶对象,对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实行结对帮扶。帮扶人要对自己的帮扶对象经常走访联系,从精神、物质等方面进行帮扶。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领导和干部的结对帮扶情况,每半年向上级老干部工作部门报告一次.3、建立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在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慰问。对生病住院、遇到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党员,要及时走访慰问,使他们时刻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

  4、建立生活困难离退休干部党员帮扶资金。帮扶资金来源可以采取从党费划拨、在党内捐赠等办法.帮扶资金在各级组织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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