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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液氯使用安全规程(五篇)(2023年)

时间:2023-05-10 11:48: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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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液氯使用安全规程(五篇)(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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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氯使用安全规程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液氯是必不可少的制水消毒剂,氯气是一种具有特殊强烈刺臭味的窒息性气味,对人体的生理组织有严重的危害性,故必须对液氯的使用加强管理,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应当设立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二章 安全设施配备

第二条 加氯间值班室配有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4套(防毒面具),防护服4套,放置于易取固定位置。每月由安全小组对其检查,气压降至250巴时应重新注气。

第三条 加氯间配有各种应急工具,置于易取固定位置。

第四条 氯库内或大门口建有石灰池,当氯瓶泄漏控制不住时,将其推入池内,防止泄漏事态扩大。

第五条 加氯间配备先进的氯气泄漏报警装置、氯气中和系统,排气通风设施和降温、保暖装置。

第六条 氯库有专用起吊设备,每年维护保养2次,每两年请制造厂检查维修一次,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 中和室装有吸收能力1000kg/h的泄氯吸收装置2套。

第三章 氯瓶的使用管理

第八条 氯瓶进库,出库必须由值班人员对主阀、主阀安全帽、钢瓶的安检年限、使用编号、瓶重、装氯重量、进、出库时间等进行详细严格地验收、签字,发现漏毒可疑部位,须修理后方能入库。过安检年限的钢瓶,拒绝入库。

第九条 氯瓶卧放时须使之固定,放置整齐,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并留有适当宽度和通道。

第十条 氯瓶的主阀安全帽必须旋紧,要远离热源,储存地点温度不得超过35℃,否则需采取降温措施。第十一条 氯瓶严禁暴晒、雨淋,储存库门口应挂明显标志牌,防止非值班人员入内。

第十二条 值班人员必须协助装卸人员把满瓶、空瓶分开储存,并在瓶上挂上“满瓶”、“空瓶”的标牌。

第十三条 值班人员每小时一次对氯瓶及加氯设备进行巡视和检查,严禁非值班人员随意搬动氯瓶,启用安全附件、氯瓶主阀及专用工具。

第十四条 为防止气化后的氯气再液化引起加氯不正常,每年六月中旬至九月下旬、十二月上旬至次年三月上旬使用淋水装置。每年十二月上旬至次年三月下旬开启加温设备。备用组的氯瓶禁止开启淋水装置。

第十五条 氯库大门除氯瓶进出时和遇特殊情况开启外,其他时间均应关好,由当班人员负责。

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应经常打扫氯库,确保氯库和氯瓶的清洁。

第四章 液氯的使用

第十七条 更换氯瓶由维修中心专业人员和值班操作人员共同负责。操作人员须经考试,操作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交接班时应认真负责,查看氯瓶的压力情况,清点相关用具和专用工具,认真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报班长、厂部处理。

第十九条 加氯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严格检查防毒面具是否正常。按照加氯规程和有关通知精神,不定时检查加氯设备。如有泄漏,不得用鼻嗅、闻,应迅速戴好防毒面具,关闭氯瓶主阀,再用氨水熏查,值班长配合进行。如果发生氯瓶漏气,一时无法控制,应按规定步骤堵漏或安全地把氯瓶移至石灰池中。泄氯吸收装置不能自动启用时要手动开启。

第二十条 使用氯瓶时,无特殊情况及通知,一定要先到先用,换瓶不能少于二人操作。吊装氯瓶时应小心谨慎、轻起轻放,值班人员配合进行,最后双方查验签字。在使用过程中,遇钢瓶阀门打不开等现象时,即告机电维修中心人员查看,确保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 开启氯瓶主阀须用专用工具,并缓慢进行,不许用榔头及300毫米以上的长扳手等启用,防止主阀损坏。第二十二条 氯瓶使用时距明火不得小于10米,当氯瓶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开水淋,可用红外灯泡或其他升温措施,室温不得超过35℃。

第二十三条 按照加氯机操作规程及使用量,值班人员每小时检查一次余氯及投加情况并记录,停用时关好氯瓶总阀门。

第二十四条 液氯钢瓶应经常检查,发现渗漏、锈蚀严重应及时报有关人员进行调换。

第二十五条 液氯钢瓶内的液氯不能完全用尽,应残留氯5kg左右,但不得超过10kg。

第二十六条 机电维修中心每天应指定人员检查加氯设备的运行情况,并提出维护保养,检修计划。

第五章 漏氯事故的处理步骤

第二十七条 加氯间不允许漏氯,如果发生漏氯必须立即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制止:

(一)如少量氯气泄漏,应用氨水查出漏气部位,关闭出氯总阀,针对漏气部位进行修理。

(二)如漏气量较大,一时不能断定漏气部位,应先戴好防毒面具,将出氯总阀关闭,待吸收装置将室内氯气排除后,再将氯气总阀开启少许,查处漏氯部位和原因,关闭氯瓶总阀,加以修理。

(三)如遇氯瓶大量漏氯,无法制止(氯瓶总阀头断裂、安全塞融化,沙眼喷氯等),首先保持镇静,人居上风,戴好防毒面具,利用专用工具进行抢修,直至不漏或少漏氯,或把氯瓶移至石灰池中,用自来水冲漏气部位。

第二十八条 为使事故发生后能尽快有效地展开抢险救护工作,应当设立抢修组,负责具体实施排险、抢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遏止事态的发展,并修复;
设立救护组,负责具体实施抢救中毒人员工作;
设立疏散组,负责具体实施疏散群众、转移到上风处或安全地带躲避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小组人员都要有对国家、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一旦发现险情,要尽快到位,听从指挥,做好工作。

第三十条 当班班长要严守岗位,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公司领导,报110报警中心、消防大队,同时要了解指挥好其他岗位的运行情况,确保供水。

第六章 氯瓶进出库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氯瓶进出库时加氯岗位当班人员必须全程陪同监控。第三十二条 加氯岗位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每次运送氯瓶人员姓名、车号、进出时间。

第三十三条 氯瓶必须装卸在指定位置;
使用吊车装卸时必须轻提轻放,严禁剧烈碰撞;
每只氯瓶按照进库时间从北向南依次排放整齐,保证头部统一朝向西面;
瓶体直接放置在轨道上方,与轨道接触处应避开减震圈,两端用挡板固定,防止滚动。

第三十四条 氯瓶进库时,当班人员必须记录进库数量,每只氯瓶的瓶号、氯瓶自重、装氯重量、进库时间,检查每只氯瓶使用期限,检查氯瓶针型阀和安全帽是否有变形、松动并用氨水检测是否有漏氯现象,对不合格的氯瓶应拒绝接收,返厂更换。

第三十五条 氯瓶出库时,当班人员必须记录每次氯瓶出库数量,每只氯瓶的瓶号、出库时间,是否有需维修氯瓶、瓶号及检修项目,并在瓶体上故障位置用粉笔标明。

第三十六条 加氯岗位当班人员每班应对氯库内未使用满瓶和已使用空瓶检查一次,核对数量与记录是否一致,检查阀门和瓶体有无泄漏情况,并做好台账记录。

第七章 液氯钢瓶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氯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每两年检验一次,主要检验:内外表面、壁厚、容积残余变形测定;
有无严重腐蚀和强度缺陷;
有无裂缝和渗漏或明显的变形。经技术检查后认为不宜继续使用的氯瓶要予以更换。

第三十八条 氯瓶必须进行编号,建立氯瓶的使用、检验、管理档案。氯瓶的使用档案由水厂保存,氯瓶的检验、管理档案由设备管理部保存。

第三十九条 氯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由使用部门提出要求,经相关部门确认。

第四十条 氯瓶(焊接钢瓶)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2年,使用温度应小于600c。氯瓶到了规定的使用年限,或未到使用年限但发现已影响正常使用,应立即报废。

第四十一条 氯瓶的外表漆草绿色,用白色标明“氯”,横条白色。氯瓶上的漆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如脱漆应及时补漆。

第四十二条 做好氯瓶充装记录,详细记录充装日期、氯瓶编号、空瓶重量、充装量、满瓶重量等信息。

第八章 加氯间呼吸器佩戴规定

第四十三条 预检:

(一)每月一次检查瓶阀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打开气瓶阀,检测瓶内压力是否大于250巴,如瓶内压力小于250巴需重新充装,以使备用气瓶压力充足;

(二)检查气瓶束带穿入扣环是否正确,气瓶是否正确定位在背架上,减压阀手轮是否完全旋紧,束带扣是否松动;

(三)检查呼吸器面具是否密封,器具是否完好,面罩透明部分是否有污物,面罩必须保持清洁密封;

(四)检查气瓶是否正确放置在墙壁托架上,背带和腰带部分是否保持在松弛状态备用;

(五)检查整机的气密性。打开和关闭瓶阀,观察压力表,在一分钟内压力的下降不得大于20巴(2mpa);

(六)检查报警哨。步骤如下:
1.从面罩上卸下供气阀;

2.打开气瓶阀,让管路系统充满气体,再关闭气瓶阀;

3.为排空整个系统,把手放在供气阀出气口,让一些空气泄漏;

4.观察压力表,压力低于55±5巴的时候报警哨必须开始报警。第四十四条 佩戴:

(一)完全打开瓶阀,压力表必须显示以下压力:在200c情况下,瓶内压力不低于250巴(25mpa),否则有效使用时间将缩短。

(二)背架的佩戴和调节 1.使用前注意调节好肩带和腰带的长度至合适自己的位置;

2.背面正对背架,双腿轻微弯曲,双臂分别从两侧肩带中插入,收拢肩带至胸前,两腿立直,身体前倾,使整套装置和墙壁托架分离;

3.把整套装置背在背上,双手扣住身体两侧的肩带环形垫圈,身体前倾,向下方拉紧环形垫圈直到肩带及背架与身体充分贴合;

4.扣上腰带,拉紧,当整套呼吸装置被正确佩戴时不会发生松动和移位的现象,位置保持不变。

(三)面罩佩戴

1.从保管箱中取出面罩,调节头带长度,保持松弛状态;

2.一只手托住面罩,将面罩口鼻罩与脸部完全贴合,另一只手将头带后拉罩住头部,收紧5处头带;

3.检查面罩的气密性:用手掌封住供气接口并呼吸,如感到无法呼吸,则说明密封良好;

4.将供气阀推进面罩供气口,听到“咔嗒”的声音,同时用手无法将供气阀拔出,则表示已正确连接;

5.完成以上步骤后即可正常呼吸。第四十五条 注意事项:

(一)在工作过程中时刻关注压力表的变化。当气瓶压力低于55±5巴(5.5±0.5mpa)时报警哨开始工作鸣叫,报警哨将持续鸣叫直至消耗完瓶内剩余空气为止;

(二)在鸣哨开始时,人员必须尽快撤离有毒工作环境到安全区域;

(三)在紧急情况下或佩戴者需要额外空气补给时,按下空气阀上的强制供气按钮,将实现较大流量的恒流供气。

第四十六条 恢复步骤:

(一)按下供气阀快速接口的卡簧,卸下供气阀;

(二)掰开头带扳扣,卸下面罩;

(三)打开腰带扣;

(四)松开肩带卸下呼吸器;

(五)关闭气瓶阀;

(六)打开供气阀强制供气按钮放空管路空气。

液氯使用安全规程篇二

上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

临江安环发[2010]2号

液氯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液氯气瓶的使用

1.1、使用液氯气瓶,应执行气瓶安全的有关规定。

1.2、本公司使用的液氯气瓶充装量为500kg,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1.3、液氯气瓶使用时,应有称重衡器。气瓶内氯气不能用尽,应保留5kg以上的余氯。

1.4、液氯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建立使用记录,重瓶存放期不应超过三个月。1.5、液氯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气瓶内压力大于瓶外压力,液态氯向气化器中输送时,应高于气化器的压力。当气瓶出现负压时,应立即关闭控制阀或气瓶阀,防止物料倒灌;
负压瓶返回充装单位时应说明,不应向气瓶内充入其他气体。

1.6、不应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气瓶,可采用40℃以下的温水加热。1.7、开启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扳手;
不应使用活扳手,管钳等工具。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用力不可过猛;
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使用压力、流量用控制阀或针型调节阀调节,不应使用气瓶阀直接用于调节压力和流量。1.8、为防止工艺系统物料倒灌,不应绕开缓冲器、单向阀(逆止阀),走短路直接使用氯气,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1.9、作业操作结束后,应立即关闭液氯气瓶瓶阀。1.10、更换液氯气瓶时,不应将残余氯气排在作业场所。

1.11、液氯气瓶长期不用,因瓶阀腐蚀而形成“死瓶”时,应与供应厂家取得联 系,并由供应厂家安全处置。

2、液氯使用过程中的泄露应急处理

2.1 液氯气瓶泄漏时,不应向瓶体喷水,抢修人员在戴好防护用品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立即转动气瓶,使泄漏部位朝上,位于氯的气相空间。

2.2 瓶阀密封填料函泄漏时,应查压紧螺帽是否松动或拧紧螺帽;
瓶阀出口泄漏时,应查瓶阀是否关紧或关紧瓶阀,或用铜六角螺帽封闭瓶阀口。

2.3 瓶体泄漏点为孔洞时,可使用堵漏器材(如竹签、木塞、止漏器等)处理,并注意对堵漏器材紧固,防止脱落。处理无效时,应迅速将泄漏气瓶浸没于备有足够体积的烧碱或石灰水溶液吸收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控制吸收液温度不高于45℃、ph不小于7,防止吸收液失效分解。

安全环保部

二○一○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液氯

气瓶 使用 操作规程

呈送:尹总经理 抄送:各车间、科室

安全环保部

2010年1月10日

(共印10份)

液氯使用安全规程篇三

液氯钢瓶使用协议

甲方: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 乙方:宁夏日盛实业有限公司

由于乙方为甲方长期合作伙伴,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甲方常年将自有产权液氯钢瓶供予乙方使用。为了保证液氯钢瓶的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双方的切身利益,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气瓶普查整治工作的通报》,现将甲乙双方对所使用液氯钢瓶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提供的自有产权液氯钢瓶必须是:

1、须经过检测且在检验有限期内。

2、安全附件齐全、完好。

3、安全标示明显。

4、自有产权液氯钢瓶永久标志清晰。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自有产权液氯钢瓶进行充装,不合格的不能入库、不能充装,充装数量也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的液氯钢瓶出厂时,液氯装置和拉货司机必须对钢瓶编号进行核实、填好钢瓶出入库单并签字确认。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须具有齐全的危化品安全使用资质。

二、乙方拉运车辆必须持有有关部门发放的《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拉运司机、押运员必须经过培训,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上岗证。

三、乙方在协议期间内使用甲方钢瓶,不可将钢瓶长期单独存放,须连续调换使用,以便于甲方定期检测钢瓶可否继续使用。

四、乙方应依据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安全使用甲方液氯钢瓶,如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不当操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不得将甲方自有产权钢瓶交由任何其它单位充装。

六、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归还甲方借予乙方的所有钢瓶,如在规定的期限内,甲方的钢瓶出现破损、丢失、不能归还等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和赔偿。

此协议长期有效。

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有效。

甲方: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股乙方:宁夏日盛实业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13年9月1日2013年9月1日

液氯使用安全规程篇四

液氯钢瓶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卸人员需经公司安全培训合格的作业人员,并定期参加公司相关安全培训,吊机操作人员需取得特种作业证。

2、装卸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异常作业佩戴防毒面具、乳胶手套。

3、装卸作业前应检查确认行车安全合格后方可作业。

4、装卸时需待车辆停稳方可作业,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危险品装卸作业管理人员需现场监护。

5、装卸作业时需轻装轻卸平稳操作,防止发生碰撞。

6、液氯钢瓶堆放应放置三角木防止滚动,钢瓶按分区堆放整齐,阀门一致朝外。空瓶堆放不得超过三层,满瓶堆放不得超过二层。

7、卸车作业时如果发现没有防震圈或超期钢瓶,必须向供应储运部和异酯车间报告后再按要求处置。

8、钢瓶装车,只允许单层设置,并牢靠固定,防止滚动。没有防震圈的钢瓶不得装上车,严禁同车混装其他物品。

9、装卸作业时如遇泄漏:小量泄漏用瓶帽及时盖紧并做好标识;
大量泄漏立即报告车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液氯使用安全规程篇五

液氯采购和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aq3014-2008)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供销处负责液氯采购和入库交接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认真履行好下列职责:

1、办理液氯采购及运输的相关手续。

2、提供给化工厂液氯钢瓶充装资料。主要包括:瓶号、容量、充装前重量、充装后重量、充装日期、充装人、复磅人,联系电话等。

3、提供液氯钢瓶的检验报告。要求液氯充装企业定期对液氯钢瓶进行检验,检验报告交化工厂存档。

4、液氯采购人员或押运人员必须做好与化工厂液氯入库的交接工作,并填写好交接记录,双方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5、对危化品采购员、押运员进行岗位安全和操作培训,并配备相应的保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二、化工厂负责液氯的日常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履行好下列职责;

1、对新进厂液氯资料进行交接,对液氯瓶的摆放进行规范,完善交接记录,在使用时对液氯钢瓶相关数据进行核对。

2、使用岗位应配备的防护用具,要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3、液氯钢瓶储存区应设液氯泄漏处理装置,液氯泄漏处理装置包括:液氯钢瓶堵漏设施(可以针对钢瓶的不同部位的泄漏)和液氯泄漏扑集、扑消设施,其处理能力应能满足一个液氯钢瓶完全泄漏时的处理要求。

4、加强液氯重大危险源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完善和更新其操作与维修规程,对新上该岗人员和装卸人员进行安全和操作培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在现场设置符合标准的危险标识、安全标志和提示标志,配备必要的救护器材和工具。

5、在液氯重点场所建立“四牌一图”,即设置安全生产责任牌、危险性告知牌、安全操作牌、急救措施牌和平面布置图。

6、液氯的使用班组及人员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填写好使用记录。

7、定期对液氯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8、建立液氯钢瓶的使用档案,保存好各项原始记录。

9、化工厂必须对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岗位安全和操作培训。

三、安全使用液氯的技术规定

1、充装量为50公斤钢瓶,使用时应起直立装置,并有防倾倒措施;
充装量为500公斤和1000公斤的钢瓶,使用时应卧式放置,并牢靠定位。

2、使用钢瓶时,必须有称重衡器,并装有膜片压力表(如采用一般压力表时,应采取硅油隔离措施)、调节阀等装置。操作中应保持钢瓶内压力大于使用侧压力。

3、严禁使用蒸汽、明火直接加热钢瓶。可采用45℃以下的温水加热。

4、严禁将油类、棉纱等易燃物和与氯气易发生反应的物品放在钢瓶附近。

5、钢瓶与反应器之间应设置逆止阀和足够容积的缓冲罐,防止物料倒灌,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

6、应采用经过退火处理的紫铜管连接钢瓶。紫铜管应经耐压试验合格。

7、不得将钢瓶设置在楼梯、人行道口和通风系统吸气口等场所。

8、应有专用钢瓶开启扳手,不得挪作它用。

9、开启瓶阀要缓慢操作,关闭时亦不能用力过猛或强力关闭。

10、钢瓶出口端应设置针型阀调节氯流量,不允许使用瓶阀直接调节。

11、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必须做到充装量为500公斤和1000公斤的钢瓶应保留5公斤以上的余氯;
化工厂或其他作用者必须有技术措施避免钢瓶气体用尽,我公司规定:500公斤和1000公斤的液氯钢瓶必须保留50公斤以上的余氯,并且做好记录备查。

12、作业结束后必须立即关闭瓶阀。

13、空瓶返回生产厂时,应保证安全附件齐全。

14、使用液氯的场所设置监控、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四、生产安全处对液氯采购、使用进行监管和协调

1、负责监督以上管理办法的执行;

2、联系对危化品操作人员的培训;

3、协调供销处与化工厂液氯采购和使用;

五、公司规定事项

1、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上述各项规定;

2、公司化工液氯库新进液氯和库存液氯总量必须小于15吨。按重大危险源临界量规定(gb18218),库存5吨就是重大危险源,结合上级安监部门要求公司液氯库总量不能超过10吨,根据生产实际,公司确定:液氯的采购和运输必须小于10吨,采购运输时液氯库的存量必须小于5吨。

3、对液氯钢瓶使用中的剩余量必须严格控制,瓶内液氯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压,充装重量为500公斤至1000公斤的钢瓶应保留重量50公斤以上的余氯,使用中应有技术措施避免钢瓶气体用尽,同时做好记录管理备查。

4、由化工厂提出采购计划,供销处负责采购和办理相关手续。

5、危险化学品装卸人员由化工指定专人装卸,配备好防护用品和用具。

六、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安全处。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管理办法即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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