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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自查报告(全文完整)

时间:2022-10-28 11:36: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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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自查报告(全文完整)

 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工作自查报告

 华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自查报告

 玉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 号)和国家教育 部、财政部 2011 年 12 月 8 日—10 日西南片区集中连片特困 县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和 2011 年 12 月 23 日云南省农村 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会议精神,华宁县高度重视,广 泛宣传,全面动员,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全县农 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 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组 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华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副县长任副 组长,县财政局等十二个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统 一领导和组织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二)制定方案,明确责任

 为稳步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我县 在认真领会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华宁县的实 际制定了《华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 案》,并以华政办发〔2012〕13 号文件下发至各中小学和相 关部门贯彻执行。

 文件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 好实施方案,农村薄弱学校食堂改扩建工作,负责农村义务 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学校 食品 。

 ,其中:小学 74 所,初中 9 所,有学生 27010

  人,其中:小学生 17696 人,初中学生 9314 人。全年按学 生在校时间 200 天计算,共需资金 1620.6 万元。

 由于华宁教育点多面广,情况差异大,发展不平衡,我县因 地制宜,依据学校的不同情况,确定了两种不同的供餐模式。

 1、学校建有食堂、有供足够供给能力的全寄宿制学校实行 学校食堂供餐与企业供餐相结合的供餐模式。

 这样的学校共有 58 所,学生 15554 人,其中,初中 7 所, 学生 6982 人,小学 51 所,学生 6530 人。

 (1)供餐食谱

 周一:250ml 纯牛奶 1 盒,50g 面包 1 个

 周二:学校食堂配餐

 周三:250ml 甜牛奶 1 盒,50g 面包 1 个

 周四:学校食堂配餐

  周五:250ml 纯牛奶 1 盒,学校食堂配煮鸡蛋 1 个

 (2)供餐形式。企业供餐为早餐或课间餐;学校食堂配餐 参照营养标准,结合学生体质状况、我县饮食习惯和物产特 点,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科学制定供餐内容,做到合理搭 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质量。

 2、学校建有食堂但无足够供给能力的全寄宿制学校和未建 有食堂的学校实行企业供餐的供餐模式

 这样的学校共有 22 所,学生 7120 人,其中,初中 1 所,学 生 590 人,小学 21 所,学生 6530 人。

 (1)供餐食谱

 周一:250ml 纯牛奶 1 盒,50g 面包 1 个

 周二:250ml 甜牛奶 1 盒,50g 面包 1 个

 周三:250ml 纯牛奶 1 盒,50g 面包 1 个

 周四:250ml 甜牛奶 1 盒,50g 面包 1 个

  周五:250ml 纯牛奶 1 盒,学校配煮鸡蛋 1 个

 2、供餐形式。早餐或课间餐。

 (四)稳步推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1、在试运行中总结改进。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实施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大且是一项长期性的 工作。2 月 29 日,全市营养改善计划启动,3 月 1 日、2 日 县政府就组织召开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确定我县 实施方案,3 月 3 日,县教育局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会议, 安排部署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工作,3 月 5 日,我县营养改善 计划工作全面启动。

 按照县政府“全面组织实施、逐步总结完善操作”的精神,3 月 5 日至 9 日,全县统一供餐模式,临时委托玉溪职教集团 和玉溪百信超市配送每个学生价值 3 元的营养食品,确保了 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了每个学生身上。在第一周实施的基础 上,县教育局及时组织各学校认真研究分析,总结经验,坚 持简便安全的原则,依据各个学校的不同情况,积极进行了 探索,改进,至 3 月 12 日起,初步形成了企业单独供餐和

  企业供餐与学校食堂供餐两种运行模式。3 月 21 日,县政府 召开常务会议听取了营养餐实施工作情况汇报,对今后营养 餐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

 2、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营养餐供餐企业。为认真贯彻落 实好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3 月 31 日,由华宁县农村义务教 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了营养餐采购 公开招投标,经过认真的评审,从投标的 6 家企业中最后确 定了资金实力雄厚,配给能力强,信誉好的玉溪百信集团作 为全县营养餐供货企业,选择大企业配餐,从源头上保证了 食品安全和质量。

 3、加强交流,互相促进,加大工作的推进力度。为进一步 提高认识,及时推广好的做法,提高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实 施力度,4 月 7 日下午,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由教育局各科 室负责人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参加的营养改善计划工 作会议,会议安排了前一段时间工作有一定特色的一所中心 校、一所完小、一所中学的领导进行了交流发言,邀请了玉 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王医生为参会领导进行了营养知识专题 辅导,有局领导对营养餐实施一个月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分 析,进一步统一思想,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

  (六)加强管理,确保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的稳步推进

 1、加强对供餐企业的管理。供餐企业确定后,严格按照招 标方案及供餐企业的承诺,及与之签订《华宁县农村义务教 育学生营养餐供货协议》,进一步细化、明确供货要求和服 务要求,建立了具体明确的货物验收制度、货款结算制度, 明确了双方必须遵守的条款和必须承担的违约责任。

 食药监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对供 餐企业依法进行食品卫生等专项检查,加大抽检频次,重点 检查食品的数量、质量、保质期及供货场所的环境卫生、人 员健康检查等,确保供餐质量和食品卫生安全。

 每学期要组织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对供餐者进行测评, 测评结果上报县营养改善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加强对食堂供餐管理。要求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 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合理控制伙食 价格,实行成本独立核算,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严格的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

  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 时报告

 紧急处置等制度,落实责任,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确保 师生的饮食安全

 3、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督促,严格执行营养餐的配给和验 收制度,确保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 品,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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