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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20篇)

时间:2022-11-19 10:24:02 来源:网友投稿

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20篇)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鼓励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20篇),供大家参考。

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20篇)

篇一: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鼓励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及?中央戏剧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戏党?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党员活动经费如何列支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第二条党费使用的规定:……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符合规定的党员革命传统教育的费用支出,通常应从党费中列支,党费列支范围以外的党员活动必要和合理支出,会计上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明细项目核算,但个人支出企业不得承担。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的这部分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应根据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的口径处理,以下地方文件仅供参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446号)规定,企业为本单位中国**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扣除。《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四条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凭借合法票据及相关手续据实扣除。

  关于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员活动经费是学校党委下拨各二级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员活动的专项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是推进我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有力保障。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丰富党员活动,规范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党员活动经费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自党员交纳党费的返纳经费,另一部分来自学校经费拨款。(今年返纳经费为在职教工和离退休党员80元/人;经费拨款为在职教工和离退休党员80元/人、学生党员40元/人。)

  二、使用原则

  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党员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用于组织党员教育、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注重支部活动形式的创新,合理规划经费使用方向。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党员教育和培训;(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学习资料;(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最佳党日活动(一般性的参观除外)和党建创新。

  四、管理办法

  (一)专项使用。返纳经费和拨款经费可以同时使用,但因两项经费下拨来源不同,两项经费的报销票据、报销程序和报销科目需分开,以便管理和审核。两项经费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在每年第一季度按照上一年年底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统计的党员人数统一进行返回。

  (二)专人负责。各二级党组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使用账目,其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审批权限

  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以及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核。

  一次报销金额达到或超过2000元的项目,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需经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活动立项

  党员活动经费中返纳部分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使用;学校经费拨款部分按拨款标准下拨到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开展活动,须填写《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并报所在总支审批,支部活动结束后填写《党员活动项目验收申请表》并附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清单,交所在总支备案。

  (五)定期检查

  每年年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好《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公示并报组织部备案。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能超过下拨和返纳给本单位的经费额度,按年结算,不再续用。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将停发学院配比额度。

  五、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单位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定期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党员活动经费源于预算内经费,其费用的报销及借款等手续办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实行。

  关于规范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通知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各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已经下拨各党组织,现对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讲课费、场租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必要的设备等,不得用作党员的误工补贴。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范围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组织党员学习或外出参观;表彰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慰问老党员、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三、专用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各党组织要建立单独的明细账,有计划安排使用上述两项专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各基层组织每年12月下旬向镇党委填报《余姚市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和《余姚市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备查。经费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将作为考核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指标,并纳入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支使用情况每年须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镇党委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进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年底),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组织活动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挪作他用的,按规定纠正,冲抵下年度补助额度,并将通报批评。

  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鼓励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及《中央戏剧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戏党〔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经费来源1.党费:组织部按各党支部上一年度所交党费总额的50%返还支部,本年度没有返还的,下一年度不再累计。

  2.党员活动经费:学校按照每位党员每年100元的标准划拨党员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该支部现有党员人数核定。二、使用范围1.党费。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购买培训资料、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等。具体使用范围请参照学院中戏党〔2009〕8号文件规定。2.党员活动经费。作为学院对党支部活动的有力支持,党员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支部活动,各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三、使用流程1.党支部填写《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2.党委组织部核定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数额后,由支部向财务处预支相应数额的经费;3.支部活动后,支部须持正规发票,填写报销单据,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四、使用原则1.各支部应合理计划,不得透支使用。开展活动时根据实际需要花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滥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2.报销时必须提供当年度内容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必要时,须附费用明细。3.党费返还和党员活动经费分别报账,各支部须按照各部分的经费额度分别提供票据。4.可报销的正规发票费用有: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车费、油费、餐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40%)、门票费、住宿费。5.党员活动后,须向组织部提交活动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6.各支部每年应将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向本支部党员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篇二: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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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党建活动经费来源

  1.关于党建活动经费下拨有什么规定党建工作经费拨付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基层党组织各项活动及日常工作经费的运转情况,促进基层党组织自主理财,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更具条理性、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主要是指由上级党组织拨款、各级政府财政拨付和其他政策支持来源的用于党组织开展工作的经费。第三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批、拨付、公示要坚持公开化和透明化的原则。

  二经费管理使用第四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或日常办公经费,不得作为基本建设资金捆绑使用。第五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须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帐目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管理须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上级党组织拨付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和街道(镇)党(工)委匹配的党建工作经费可以直接下拨到村、社区,村、社区按要求统筹使用。第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三经费管理审批第九条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的经办人办理经费使用业务事项时必须如实取得或填写原始凭证。所有外来原始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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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专用发票。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详细说明业务事项的内容。第十条原始凭证的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应有出具单位印章和收款人签章。原始凭证金额填写错误的,管理人员必须要求凭证的开具单位重开,否则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原始凭证文字书写错误的,经办人可要求凭证开具单位更正,并由开具单位在更正处盖章。经办人不得擅自更改凭证项目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凭证。

  第十一条所有费用开支凭证一律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按格式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发生错误,应予重填,严禁涂改、刮擦。第十二条所有凭证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或盖章。

  第十三条党建工作经费所有财务支出项目都必须履行审核审批手续。在完成相关的程序后,所有支出凭证,应由财务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后报单位负责人审批。

  第十四条要严格经费的审批手续。经费管理人员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经办人更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收,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四经费拨付第十五条为了规范党建工作经费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证用款单位及时用款和预算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效率和效果,特建立经费拔付管理制度。第十六条依据有关规定,经区委批准或授权,须在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开立专项资金账户。

  第十七条资金账户的设立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党建经费的纳入预算管理的收支,以及上下级经费之间的收付活动。第十八条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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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管理必须遵循财政集中收付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十九条资金帐户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每月与开户银行及相关业务科室核对账务,对帐户银行资金余额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确保帐户资金安全。五经费使用公示第二十条党建工作经费公示制度是各基层党组织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公布党建工作经费来源、经费使用及相关内容,便于党员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第二十一条凡是上级党组织(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及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下拨的经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经费项目、经费标准、经费用途、投诉电话等。特别是上级拨付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须每半年在村、社区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第二十二条在村、社区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或公示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村(居)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遇有情况变化时,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第二十三条村、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街道(镇)党(工)委审核。所公示经费的内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第二十四条街道(镇)党(工)委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经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经费,或公示内容与实际不相符的,要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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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其限期更正。六附则第二十五条街道(镇)党(工)委以及村、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制度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级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公示等相关规章制度,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和党费的区别和联系一、经费数额不同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数额根据企业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确定。每年初,企业或单位的党委组织部可以根据上年底各单位党支部数,按每个基层部门和生产辅助单位(车间、工段、办公室、科室)的党支部所需的经费,按照每年额度计算,编制党支部活动经费计划,报企业总部党委批准之后,即可列入各企业或单位的年度费用预算。2、党费,数额是按照党章规定的,与党员个人情况(党龄、党内职务)有关,与企业或单位情况(规模大小、行业性质)无关。二、使用范围不同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也就是党支部活动经费,应该用于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原则上应该由基层党支部使用,各企业或单位党委领导层开展党建活动不应使用党支部活动经费。党支部活动经费重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党支部代为订阅所需的党建读物(年刊、季刊、月刊、日报等),代为购买党员在学习教育工作中需要的有关资料;2)基层党支部主持举办争先创优活动(在党员中开展)的经费;3)开展党员集体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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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赛活动、学习讲座活动)的费用;4)慰问、补助特困(家庭负担重、身体残疾、严重疾病等)的党员;5)党支部开展工作(办公耗材、电话、饮用水、照明、清洁、维修等)所需的日常开支。

  2、党费,缴纳党费是党员的义务,党组织的运转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党费的,比如资料管理,活动组织。如果私营企业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应该从党员上缴的党费(留归企业部分中)开支。如果私营企业没有党委或党支部,党组织活动经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其他”。三、管理及使用方法不同1、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1)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在每年的年初由企业依据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按核定的标准,分别的列入年度预算;2)党支部活动经费应当由各单位财务部门单独列为支出和专项管理,党委组织部门应当负责监督和检查;3)企业党总支部使用经费,要按规定履行必要的财务手续。各生产矿、基建矿、机械总厂、置业公司的总支、支部使用经费,须经总支、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4)企业总部机关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由机关党委掌握和使用;5)企业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应当要按照预算予以保证,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超支的不给予补发,同时也不能挪作其他用途。2、党费1)各单位党委要高度重视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的要求及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好党支部活动经费;2)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对各单位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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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共中央关于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篇三: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关于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说明

  党建专项经费作为党费的补充,主要用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应本着实事求是、高效节约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工作无关的开支。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苏委教组〔〕号)及《江南大学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江大委组〔〕号)的要求,组织部与财务处就党建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票据报销等有关事宜进行了磋商,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

  、根据省市相关教育培训文件要求,由我校派出各类培训人员,在培训中产生的车旅费及食宿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在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中产生的邮寄费、学习资料印刷费、制作宣传展板、照片冲印费、特邀党建组织员交通费等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销。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

  、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党报党刊(非党报党刊除外),可订阅到学院(单位),但不能订阅到个人家中。

  、可购买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书籍、音像制品,报销时参照学校财务及资产管理规定要求,提供书籍或音像制品清单、签收单,超过元附图书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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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表彰和奖励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评选表彰活动应严格执行评选办法申报、审批、评选和备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研究制定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报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未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备案,擅自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其表彰人员不得享受相关待遇。②拟在本年度进行评选表彰的学院(单位),应于当年度春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组织部申报评选表彰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表彰人数、表彰时间、所需经费等,并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内评选表彰活动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江南大学年度表彰活动计划,各单位可按计划组织实施。、根据表彰活动的内容、参评范围和对象,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活动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的周期原则上与省、市、校党内表彰一致,每年或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应根据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坚持“掌握条件要严,质量要高,数量要少”的原则,合理确定表彰数额和比例,一般每次可评选教工党支部个,学生党支部个、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名),使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在本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从中遴选(不另发放奖金)。、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受表彰的集体,一般只颁发荣誉证书;

  -2-/7

  对受表彰的个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每人给予一次性元的奖金,采用打卡发放形式(税费自理)。

  、财务打卡发放时需附表彰文件、评选办法,《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情况备案表》,同时须由经办人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组织部批准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

  四、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购买食品、鲜花等慰问品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报销时应注明“慰问生病党员”或“补助生活困难党员”,不发慰问金。

  五、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日活动、主题教育等、凡组织前往以下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的,应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提前报送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费用明细),并组织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审批备案表》,经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②开展党日活动等可凭活动方案、租车协议、门票、简餐发票及《审批备案表》等进行报销;简餐进行额度管理,应严格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元的标准用餐,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一类: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故居)、雨花台烈士陵园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南湖革命纪念馆等;二类: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延安革命纪念地、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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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党员观看红色教育电影,可凭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费用明细)、购买电影票的票据等进行报销。

  、开展党的各类组织生活所产生的校内党员活动场地费,可进行校内转账。

  六、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发表的党建文章版面费可附党建刊物的录用通知进行报销。、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中产生的差旅费等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七、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可用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添置的低值办公用品及家具等,相关费用列支应符合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要求。八、划归二级党组织的党建专项经费及党费,请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收支平衡、合理支出;明确专人管理,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九、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自觉接受学校检查和党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十、党费的使用可参照以上第一至五条执行。

  党委组织部年月日

  附件:

  -4-/7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表

  申报学院(单位)盖章:

  拟表彰项目名称

  拟表彰项目性质

  表彰规格

  上次表彰数量

  集体个人

  本次拟表彰数量

  集体个人

  本次拟表彰名称

  集体个人

  表彰周期

  申报时间:年月日

  是否常设项目上次表彰时间

  本次拟表彰时间

  评选表彰办法(含评选表彰范围、数量、条件、办法及奖励办

  法)

  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审核,同意开展

  表

  组织部审批意见

  彰项目,表彰集体个,个人

  名。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表彰项目性质:党内表彰;、表彰项目规格:以二级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名义表彰;、是否常设项目:经党委组织部审核设立的项目填“是”,未经审核设立的项目填“新增”;、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篇四: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关于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说明

  党建专项经费作为党费的补充,主要用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应本着实事求是、高效节约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工作无关的开支。

  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苏委教组〔2013〕6号)及《江南大学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江大委组〔2012〕8号)的要求,组织部与财务处就党建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票据报销等有关事宜进行了磋商,并形成如下意见。

  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

  1、根据省市相关教育培训文件要求,由我校派出各类培训人员,在培训中产生的车旅费及食宿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

  2、在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中产生的邮寄费、学习资料印刷费、制作宣传展板、照片冲印费、特邀党建组织员交通费等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销。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

  1、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党报党刊(非党报党刊除外),可订阅到学院(单位),但不能订阅到个人家中。

  2、可购买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书籍、音像制品,报销时参照学校财务及资产管理规定要求,提供书籍或音像制品清单、签收

  单,超过300元附图书入库单。三、表彰和奖励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优秀共

  产党员、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1、评选表彰活动应严格执行评选办法申报、审批、评选和备

  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研究制定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报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未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备案,擅自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其表彰人员不得享受相关待遇。②拟在本年度进行评选表彰的学院(单位),应于当年度春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组织部申报评选表彰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表彰人数、表彰时间、所需经费等,并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内评选表彰活动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江南大学年度表彰活动计划,各单位可按计划组织实施。

  2、根据表彰活动的内容、参评范围和对象,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活动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3、评选表彰的周期原则上与省、市、校党内表彰一致,每2年或3年开展一次。

  4、评选表彰应根据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坚持“掌握条件要严,质量要高,数量要少”的原则,合理确定表彰数额和比例,一般每次可评选教工党支部1-2个,学生党支部2-3个、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0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5名),使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在本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从中遴选(不另发放奖金)。

  5、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受表彰的集体,一般只颁发荣誉证书;对受表彰的个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每人给予一次性200元的奖金,采用打卡发放形式(税费自理)。

  6、财务打卡发放时需附表彰文件、评选办法,《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情况备案表》,同时须由经办人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组织部批准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

  四、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购买食品、鲜花等慰问品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报销时应注明“慰问生病党员”或“补助生活困难党员”,不发慰问金。

  五、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日活动、主题教育等1、凡组织前往以下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的,应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提前报送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费用明细),并组织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审批备案表》,经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②开展党日活动等可凭活动方案、租车协议、门票、简餐发票及《审批备案表》等进行报销;简餐进行额度管理,应严格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的标准用餐,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一类: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故居)、雨花台烈士陵园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南湖革命纪念馆等;二类: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延安革命纪念地、西柏坡中共中央

  旧址等。2、组织党员观看红色教育电影,可凭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

  参加人员、费用明细)、购买电影票的票据等进行报销。3、开展党的各类组织生活所产生的校内党员活动场地费,可

  进行校内转账。六、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

  1、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发表的党建文章版面费可附党建刊物的录用通知进行报销。

  2、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中产生的差旅费等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七、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可用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添置的低值办公用品及家具等,相关费用列支应符合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要求。八、划归二级党组织的党建专项经费及党费,请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严格把关,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收支平衡、合理支出;明确专人管理,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九、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自觉接受学校检查和党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十、党费的使用可参照以上第一至五条执行。

  党委组织部2014年12月16日

  附件1: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表

  申报学院(单位)盖章:

  拟表彰项目名称

  拟表彰项目性质

  表彰规格

  上次表彰数量

  集体个人

  本次拟表彰数量

  集体个人

  本次拟表彰名称

  集体个人

  表彰周期

  申报时间:年月日

  是否常设项目上次表彰时间

  本次拟表彰时间

  评选表彰办法(含评选表彰范围、数量、条件、办法及奖励办

  法)

  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审核,同意开展

  表

  组织部审批意见

  彰项目,表彰集体个,个人

篇五: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

  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

  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

  第二条使用范围

  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

  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

  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

  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工作要求

  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

  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

  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

  第四条使用办法

  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

  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取支票。

  3、支票领取后6日内将发票交回组织部。

篇六: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规范

  一、使用范围1.开展党的常规工作和专题活动。可用于组织“三会一课”,开展主题党日,如党员知识竞赛、支部风采比赛等。2.教育培训党员。可用于举办各级党校相关培训班、参观红色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等。3.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可用于订阅党报党刊,购买政治理论书籍、音像制品和有关学习资料,印制党课教材、购置党员电化教育器材设备。4.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可用于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奖励金、奖品、奖状、会务费等。5.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因病弱及其他偶然原因而造成的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补助等;对口扶贫单位支部共建的支出等。6.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二、开支标准相关开支标准,特别是党建活动产生的会议费、培训费、旅差费、交通费、讲课费、资料费及其他费用,参照市级机关相关费用标准执行。市级机关没有明确的,按照中央和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也可以请示上级管理部门。其中,会议综合费用不超400元/人天(住宿费不超200元、伙食费不超120元、其他费用不超80元),培训综合费用不超400元/人天(住宿费不超160元、伙食费不超100元、其他费用不超140元),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综合费用不超300元/人天。其他工作的餐费不超60元/位,住宿费不超150元/位,党课讲课费不超1000元/半天,表彰集体先进费用不超800元/位(个人先进不超300元/位),慰问困难党员费用不超1000元/位,交通费按实报销(自己驾车的,到宁波150元,到杭州180元,到上海350元,到其他地方可按距离进行折算)。

篇七: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第三条工作要求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第四条使用办法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

  取支票。3、支票领取后6日内将发票交回组织部。

篇八: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了规范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学校相继制定了《中共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国海洋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工作中,为了方便二级党组织统筹使用好两项经费,现对部分报销流程、支出标准等进行进一步规范,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各类费用报销、支出事宜1、场地费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场地费,标准为每半天人均不超过50元。2、租车费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租车费须附租车说明,单次xx元以上的还须附租赁合同(合同需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签署)。报销租车费(含异地市内租车费)标准为大巴士(25座以上)每辆每天不超过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辆每天不超过1000元;租车到常住地以外的,租车费可以适当增加。3、差旅费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报销差旅费,按照学校关于差旅报销的相关文件执行,但不能支出差旅补助。专职党政管理干部离青外出参加党员活动,执行《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审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批规定》(详见财务处网站-财务制度-校内规章栏),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国内公务出差审批单》(《中国海洋大学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因公出差审批规定》附件),提前进行审批。

  4、餐费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的餐费,须为各级党组织外出开展党员活动,就餐时间无法回到学校或家中、必须在活动地点就餐时的辅助开支,报销标准为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且每天人均不超过100元,在青岛市内开展活动每天最多报销一餐。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餐费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附件1),审批通过后,凭就餐时开具的正规发票、《中国海洋大学差旅餐费报销审批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党员活动产生的其他费用(租车费、门票费等)报销材料等到财务处办理报销。5、专家讲课费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专家讲课费(报告费、培训费),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附件2),校外专家讲课费标准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培训费管理办法》(详见财务处网站-财务制度-校内规章栏)讲课费的标准,校内专家讲课费每次不超过1000元。从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中支出专家报告讲课费,携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发放表和《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至财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务处报销;从党费中支出专家报告讲课费,还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费支出劳务费发放表》(附件3),并在《中国海洋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中填写专家报告的具体时间、地点、报告主题、劳务发放金额等事宜,携以上表格和《中国海洋大学讲课费签收单(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专用)》、培训通知、参训人员签到表至财务处申请以劳务形式发放。

  6、党员慰问金从党费中支出党员慰问金,须在《中国海洋大学党费使用审批表》中填写清楚慰问对象、慰问事由、慰问金额,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党费支出劳务费发放表》,携以上表格至财务处申领现金;各二级党组织如有师生党员去世,可联系党委组织部从校管党费支出1000元慰问金,用于慰问去世党员家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不能支出党员慰问金。二、关于物资设备采购有关事宜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设备、家具、低值品、易耗品等,须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和采购流程详见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使用党费购买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设备和家具,验收合格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固定资产入账单(党费专用)》(附件4),经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审核后连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该部分固定资产参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请各单位单独建立固定资产账目并做好日常管理使用、报废处置等相关工作。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使用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设备和家具验收合格后,由各单位通过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办理固定资产入账,凭资产管理科审核后的《中国海洋大学固定资产入账单(党费专用)》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使用党费和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单价低于1000元的物资设备,由各单位通过学校物资设备网上竞价系统的"耗材采购申报"办理审批和登记,验收合格后打印采购单,由各二级党组织书记在"经费负责人"处签字盖章后,连同发票等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三、关于文献资源采购有关事宜使用党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购买文献资源并进行管理,按照《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详见图书馆网站-规章制度栏)的有关办法执行。文献资源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下的,申请采购人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采购。文献资源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申请采购人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经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后报图书馆审批。作为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采购单位须准确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入账单》《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登记明细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与《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一并提交图书馆审核人邮箱,待完成系统验收、建账后,审核人将补充完整的申请表和入账单反馈给申请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单位。申请单位携上述表单、发票及文献资源清单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A203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凭《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入账单》、发票、文献资源清单等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发放给师生作为学习材料的文献资源,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须填写《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管理实施细则》附件)。采购单位须携《中国海洋大学文献资源采购申请表》《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发票及文件资源清单到图书馆(资源建设部A203室)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凭《作为非固定资产管理的文献资源申请表》、发票及文献资源清单等报销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四、关于党费使用管理的其他说明1、党费不能以内部划转的形式进行支付。2、党费不能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预约报销,需填写纸质报销单,至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党费业务办理窗口为财务大厅14号窗口,办理时间为每周二、周三下午。3、党费的收支记录和结存情况不能通过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二级党组织需建立党费收支、结存台账,党委组织部将每半年从财务处获取收支记录和结存情况,发二级党组织核对。4、根据党费年度统计工作的需要,各二级党组织使用党费报销图书购置费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处写明购置图书册数,如"购置党建图书-100册";使用党费报销设备购置费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处写明购置设备台数,如"购置党员活动室投影仪-1台";使用党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活动时,需在报销单的摘要处写明教育培训人数,如"赴党史纪念馆学习租车费-30人"。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或图书馆及时联系沟通。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2

  根据中共xx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党费预算工作的通知》(xx组通〔xx〕xx号)精神,为切实抓好xx2020年党费使用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经xx党委会议研究,结合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一)利用省级留存党费帮助贫困地区"薄弱村""空壳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贯彻落实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xx县关于全面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20xx学习借鉴"xx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改革试点村(社区)情况,X委组织部将xx镇xx村作为帮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对象进行帮扶,拨付资金xx万元。(二)利用中央下拨补交党费向经费缺乏的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党支部拨付活动经费。按照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重点对缺乏党组织活动经费的"四类基层党支部"(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对年均党员活动经费在X元以下的"四类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进行补贴。下拨我X县X个农村党支部xx万元(xx村、xx村、xx村、xx社区分别为xx万元)。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二、资金使用计划(一)做好利用省级留存党费帮助xx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xx县xx镇xx村是全县2020年学习借鉴"xx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改革试点村,根据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划拨中央、省级及我区留存补交党费的通知》(xx组通〔xx〕xx号)精神,县委组织部划拨省级留存党费10万元帮助xx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用于帮助xx镇xx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设。xx村蔬菜基地建设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肥料、生产运输车辆及生产工具、灌溉管道等(具体使用计划如下),参照《xx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资金使用投向,严格加强管理,涉及相关费用经村级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销,及时进行公示,并报X党委备案。序号使用项目具体内容数量经费预算(万元)备注1xxxx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xxxx2xxxxxxxx3xxxxxxxx(二)指导经费缺乏的农村基层党支部用好中央下拨补交党费,扎实开展基层党建活动。用于村(社区)党组织开展生活困难党员慰问、主题党日活动等费用,涉及相关费用经村级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销,及时进行公示,并报镇党委备案。三、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资金使用及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涉及资金使用情况全程跟踪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xx(X党委书记)副组长:xx(X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xx(X党委委员、纪委书记)xx(X党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主持))成员:xx(X委办)xx(X财政局)xx(X组织部)xx(X农业农村局)xx(X纪委)xx(X委乡村振兴办)xx(xx村党总支书记)xx(xx村党总支书记)xx(xx村党总支书记)xx(xx社区党总支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组织办,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日常工作事务。四、相关工作要求(一)涉及的村(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公开上级拨付党费、本级使用党费的具体情况,让党员知晓,主动接受监督。(二)涉及的村(社区)党组织要建立清单,及时开展工作,收集资金使用凭据以备上级检查。项目实施完毕后,将资金使用清单报镇党委备案。中共xx委员会党费使用审批表基层党组织名称活动计划活动主题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数活动经费预算支出项目□交通费【出行方式:□火车□租车(需提供租车协议)】□住宿费□教育培训费□其他_____________支出金额(单位:元)活动具体安排(可添加附件)审批意见党支部意见:党支部书记签名:日期:二级单位党组织意见: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日期:党委组织部意见:负责人(盖章):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日期:二级单位分管领导意见:分管领导签名:日期:党委意见:党委书记签名:日期:注:1.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及票据的报销需严格按照党费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2.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具体方案可附本表之后。3.本表一式三份:基层党组织自行留存一份、活动开展前向党委组织部提交一份、活动结束后报销时向财务处提供一份。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3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xx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

  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2020年党费使用预算方案三篇

  出5000元;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

  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第二条经费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

  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

篇九: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关于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说明党建专项经费作为党费的补充,主要用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应本着实事求是、高效节约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工作无关的开支。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苏委教组〔20XX〕6号)及《江南大学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江大委组〔20XX〕8号)的要求,组织部与财务处就党建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票据报销等有关事宜进行了磋商,并形成如下意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1、根据省市相关教育培训文件要求,由我校派出各类培训人员,在培训中产生的车旅费及食宿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2、在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中产生的邮寄费、学习资料印刷费、制作宣传展板、照片冲印费、特邀党建组织员交通费等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销。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1、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党报党刊(非党报党刊除外),可订阅到学院(单位),但不能订阅到个人家中。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2、可购买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书籍、音像制品,报销时参照学校财务及资产管理规定要求,提供书籍或音像制品清单、签收单,超过300元附图书入库单。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三、表彰和奖励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1、评选表彰活动应严格执行评选办法申报、审批、评选和备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研究制定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报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未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备案,擅自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其表彰人员不得享受相关待遇。②拟在本年度进行评选表彰的学院(单位),应于当年度春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组织部申报评选表彰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表彰人数、表彰时间、所需经费等,并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内评选表

  -1-/6

  彰活动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江南大学年度表彰活动计划,各单位可按计划组织实施。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2、根据表彰活动的内容、参评范围和对象,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活动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3、评选表彰的周期原则上与省、市、校党内表彰一致,每2年或3年开展一次。4、评选表彰应根据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坚持“掌握条件要严,质量要高,数量要少”的原则,合理确定表彰数额和比例,一般每次可评选教工党支部1-2个,学生党支部2-3个、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0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5名),使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在本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从中遴选(不另发放奖金)。厦礴恳蹒骈時

  盡继價骚。

  5、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受表彰的集体,一般只颁发荣誉证书;对受表彰的个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每人给予一次性200元的奖金,采用打卡发放形式(税费自理)。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

  6、财务打卡发放时需附表彰文件、评选办法,《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情况备案表》,同时须由经办人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组织部批准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

  四、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购买食品、鲜花等慰问品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报销时应注明“慰问生病党员”或“补助生活困难党员”,不发慰问金。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

  五、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日活动、主题教育等1、凡组织前往以下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的,应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提前报送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费用明细),并组织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审批备案表》,经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②开展党日活动等可凭活动方案、租车协议、门票、简餐发票及《审批备案表》等进行报销;简餐进行额度管理,应严格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的标准用餐,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一类: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故居)、雨花台烈士陵园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2-/6

  遇难同胞纪念馆、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南湖革命纪念馆等;渗釤呛俨匀谔鱉调

  硯錦。

  二类: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延安革命纪念地、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等。

  2、组织党员观看红色教育电影,可凭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费用明细)、购买电影票的票据等进行报销。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

  3、开展党的各类组织生活所产生的校内党员活动场地费,可进行校内转账。六、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

  1、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发表的党建文章版面费可附党建刊物的录用通知进行报销。2、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中产生的差旅费等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七、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可用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添置的低值办公用品及家具等,相关费用列支应符合学校资产及财务

  管理要求。

  八、划归二级党组织的党建专项经费及党费,请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严格把关,做到专款

  专用、规范有序、收支平衡、合理支出;明确专人管理,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擁締凤袜

  备訊顎轮烂蔷。

  九、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自觉接受学校检查和党员监督,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党费的使用可参照以上第一至五条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16日

  附件1: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表

  申报学院(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

  拟表彰项目名称

  拟表彰项目性质

篇十: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党建经费使用规定党建经费使用范围党建经费使用计划社区党建经费使用计划党建经费使用情况党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党建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社区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社区党建经费使用方案党建经费使用计划表

  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征求意见稿)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基本原则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第三条工作要求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第四条使用办法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

  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取支票。

  3、支票领取后6日内将发票交回组织部。

篇十一: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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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企业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党支部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XX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XX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是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有效补充。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企业所属党支部和组织关系在XX企业的党员。

  第二章经费来源第四条XX企业各党支部活动经费由党委按各党支部上缴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由党支部所辖行政部门拨付,由党员自愿捐款等。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五条党支部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为:(一)培训党员;(二)党支部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三)开展党员集体活动的必要支出;(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表彰、奖励;(五)慰问、补助特困党员;(六)党支部开展工作所需的日常开支。第六条在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前,党支部应向上级党委申报,经上级党委同意后组织活动。申报内容包括:活动内容、参加人员、经费预算。第七条申请的集体活动需具备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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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和当前形势,符合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要求;

  (二)活动目的和内容明确,形式生动、新颖,并能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紧密融合;

  (三)活动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员、群众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并有利于改进工作;

  (四)党支部活动的组织要同时考虑调动工会会员、共青团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桥梁纽带作用。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八条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党支部活动经费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管理。各党支部都应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原则上由两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凡管理经费的人员工作变动时,应明确接替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将变动情况及时上报XX企业政治工作部备案。第九条建立专用账册制度。党支部活动经费收入、支出,都要建立专用账册。使用经费时,必须将开支项目逐一登记,并附发票和单据,做到收支登记明了、账据相符、账目清楚,前后账目有连续性。第十条建立报告制度。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应接收党员、职工群众的监督。党支部应每年向XX企业党委报告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党支部应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活动经费的收入、开支情况。第十一条建立检查制度。XX企业政治工作部每年要对各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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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XX企业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

篇十二: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P>  关于2014年度公司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编制)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

  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第二条经费来源: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

  .

  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

  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

  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12月20日【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

  2

篇十三: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P>  关于党建专项经费的使用说明党建专项经费作为党费的补充,主要用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丰富组织生活、开展党员集体活动和服务党员等方面的工作。各二级基层党组织应本着实事求是、高效节约的原则,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党建工作无关的开支。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组发〔20XX〕3号)、《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支部工作规定(试行)》(苏委教组〔20XX〕6号)及《江南大学党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江大委组〔20XX〕8号)的要求,组织部与财务处就党建专项经费的具体使用范围、票据报销等有关事宜进行了磋商,并形成如下意见。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一、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1、根据省市相关教育培训文件要求,由我校派出各类培训人员,在培训中产生的车旅费及食宿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报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2、在党员发展教育培训中产生的邮寄费、学习资料印刷费、制作宣传展板、照片冲印费、特邀党建组织员交通费等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报销。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等1、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党报党刊(非党报党刊除外),可订阅到学院(单位),但不能订阅到个人家中。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2、可购买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书籍、音像制品,报销时参照学校财务及资产管理规定要求,提供书籍或音像制品清单、签收单,超过300元附图书入库单。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三、表彰和奖励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等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1、评选表彰活动应严格执行评选办法申报、审批、评选和备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研究制定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报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未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备案,擅自开展的评选表彰活动,其表彰人员不得享受相关待遇。②拟在本年度进行评选表彰的学院(单位),应于当年度春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组织部申报评选表彰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表彰人数、表彰时间、所需经费等,并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党

  -1-/6

  内评选表彰活动计划申报表》一式三份,经组织部审核批准后,统一下达江南大学年度表彰活动计划,各单位可按计划组织实施。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2、根据表彰活动的内容、参评范围和对象,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活动为: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

  3、评选表彰的周期原则上与省、市、校党内表彰一致,每2年或3年开展一次。4、评选表彰应根据本单位党建工作实际,坚持“掌握条件要严,质量要高,数量要少”的原则,合理确定表彰数额和比例,一般每次可评选教工党支部1-2个,学生党支部2-3个、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0名(其中学生党员不超过5名),使评选出的集体和个人在本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如组织开展评选活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应从中遴选(不另发放奖金)。厦礴

  恳蹒骈時盡继價骚。

  5、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受表彰的集体,一般只颁发荣誉证书;对受表彰的个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每人给予一次性200元的奖金,采用打卡发放形式(税费自理)。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

  6、财务打卡发放时需附表彰文件、评选办法,《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情况备案表》,同时须由经办人签字、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签字、组织部批准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

  四、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可用于购买食品、鲜花等慰问品走访慰问生病党员、补助生活困难党员,报销时应注明“慰问生病党员”或“补助生活困难党员”,不发慰问金。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

  五、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党日活动、主题教育等1、凡组织前往以下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日活动的,应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①二级党委(党总支)应提前报送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时间地点、内容形式、费用明细),并组织填写《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党的组织活动审批备案表》,经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实施。②开展党日活动等可凭活动方案、租车协议、门票、简餐发票及《审批备案表》等进行报销;简餐进行额度管理,应严格按照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的标准用餐,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預頌圣鉉

  儐歲龈讶骅籴。

  -2-/6

  一类:中共“二大”会址纪念馆、周恩来纪念馆(故居)、雨花台烈士陵园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茅山新四军纪念馆、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南湖革命纪念馆等;渗釤呛俨匀谔

  鱉调硯錦。

  二类:井冈山革命纪念地、延安革命纪念地、西柏坡中共中央旧址等。

  2、组织党员观看红色教育电影,可凭活动方案(含活动主题、参加人员、费用明细)、购买电影票的票据等进行报销。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

  3、开展党的各类组织生活所产生的校内党员活动场地费,可进行校内转账。六、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

  1、开展党建理论研究发表的党建文章版面费可附党建刊物的录用通知进行报销。2、党建工作调研和考察中产生的差旅费等按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报销。七、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可用于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中添置的低值办公用品及家具等,相关费用列支应符合学校资产及财

  务管理要求。

  八、划归二级党组织的党建专项经费及党费,请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严格把关,做到专款

  专用、规范有序、收支平衡、合理支出;明确专人管理,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擁締凤袜

  备訊顎轮烂蔷。

  九、二级党组织要定期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自觉接受学校检查和党员监督,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

  十、党费的使用可参照以上第一至五条执行。

  党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16日

  附件1: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申报表

  申报学院(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年月日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

  拟表彰项目名称

  拟表彰项目性质

  -3-/6

  表彰规格

  上次表彰数量

  本次拟表彰数量

  本次拟表彰名称

  集体个人集体个人集体个人

  评选表彰办法(含评选表彰范围、数量、条件、办法及奖励

  办法)

  表彰周期

  是否常设项目

  上次表彰时间

  本次拟表彰时间

  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

  组织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经审核,同意开展表彰项目,表彰集体个,个人名。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表彰项目性质:党内表彰;2、表彰项目规格:以二级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名义表彰;3、是否常设项目:经党委组织部审核设立的项目填“是”,未经审核设立的项目填“新增”;4、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各留存一份。附件2: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评选表彰项目实施情况备案表

  备案学院(单位)盖章:项目名称实施时间

  表彰数量

  集体个人

  备案时间:年月日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年月日——年月日

  -4-/6

  授予名称

  物质奖励标准

  表彰对象公示情况评选通知名称及文号表彰决定名称及文号

  表彰会议名称

  集体个人集体个人公示媒体公示日期

  所在党委(党总支)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

  组织部备案意见

  经审核,表彰项目实施的相关备案件齐备,同意进行备案。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年月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附件3:

  江南大学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党组织活动审批备案表

  学院(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年月日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

  活动名称

  党支部名称

  党员人数

  积极分子人数

  党员参与率

  -5-/6

  活一、目的意义

  动二、时间地点

  方

  三、活动形式与过程四、预期效果

  案

  经费预算

  二级党组织审批意见

  活动经费支出明细12345

  申请经费总计(元)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金额(元)年月日

  组织部审批意

  见

  经审核,同意开展活动和使用经费元。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学院(单位)、组织部、财务处各留存一份。

  -6-/6

篇十四: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P>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20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通20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北京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京组通〔201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二、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调研,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电教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二)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用品和工作用品等各类费用;(三)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四)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产生的会议费用、印刷费用、服务费等各类费用;(五)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六)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七)党建品牌的打造;(八)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以下项目: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费用。(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

  (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和印制培训的资料费用。

  (八)门票费是指党员学习、参观活动集中购买的门票费用。(九)讲解费是指聘请专业人员为党员学习、参观进行讲解的费用。四、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二)伙食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三)讲课费,参照东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四)租车费,参照东城区政府采购车辆租赁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六)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五、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六、开展党建活动,要丰富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活动有“党味”,使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七、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机关党委、各支部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2年不超过1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八、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九、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情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经费严禁用于以下用途:(一)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二)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三)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四)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

  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六)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七)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八)转嫁和挪用党建活动费用。十、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编制年度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应当充分

  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十一、各党支部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

  划预算(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要求,上报局党组审批。

  十二、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局党组和财务部门批准。

  十三、各党支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机关党委备案。

  十四、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经机关党委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十五、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专项账页、账簿,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

  十六、局党组、纪检部门应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篇十五: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P>  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XXX市2016-2020年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保障规划》和中共XXX市委组织部、XXX市财政局印发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X组通〔2017〕66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东城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按照“立足支部、服务基层、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党建活动经费,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统筹使用财政资金和党费,结合党建工作要求和工作实际,按年度编制计划,实行审批备案管理。二、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一)开展党内学习教育。召开党内会议,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调研,培训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工作者,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电教设备,进行党内宣传、摄制党员电教片;(二)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而产生的活动用品和工作用品等各类费用;(三)表彰奖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四)党组织换届、流动党员管理、组织关系接转、党旗党徽配备、党建工作调查研究等产生的会议费用、印刷费用、服务费等各类费用;(五)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六)租赁和修缮、维护党组织活动场所,新建、购买活动设施。研发和维护党建工作信息化平台;

  (七)党建品牌的打造;(八)其他与党的建设直接相关的工作。三、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各类党建活动,可支出以下项目: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费用。(一)租车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需集体出行发生的租车费用。(二)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发生的城市间交通支出。(三)伙食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四)住宿费是指开展党建活动期间发生的租住房间的费用。(五)场地费是指用于党建活动的会议室、活动场地租金。(六)讲课费是指请师资为党员授课所支付的费用。(七)资料费是指为党员学习教育集中购买和印制培训的资料费用。(八)门票费是指党员学习、参观活动集中购买的门票费用。(九)讲解费是指聘请专业人员为党员学习、参观进行讲解的费用。四、使用党建活动经费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按支出项目,分别执行下列标准:(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个人不得领取交通补助。(二)伙食费,参照东城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规定,在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标准内据实报销,个人不得领取伙食补助。(三)讲课费,参照东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有关标准执行。(四)租车费,参照东城区政府采购车辆租赁有关规定、按标准执行。(五)场地费,每半天人均不得超过50元。

  (六)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经批准后据实报销。五、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同时注重与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六、开展党建活动,要丰富载体,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活动有“党味”,使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增强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七、开展党建活动,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本地条件;机关党委、各支部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原则上每2年不超过1次;要严格控制租用场地举办活动,确需租用的,要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场地。八、开展党建活动,要根据实际情况集体出行。集体出行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视人数多少租用大巴车或中巴车,不得租用轿车(5座及以下)。到常驻地以外开展党建活动,一般不得乘坐飞机。九、开展党建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情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经费严禁用于以下用途:(一)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二)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三)借党建活动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四)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五)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党建活动无关的其他费用;(六)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七)发放任何形式的个人补助;

  (八)转嫁和挪用党建活动费用。十、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编制年度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应当充分听取党员意见,并经基层党的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讨论。十一、各党支部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应当按年度编制党建活动计划预算(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报机关党委审核,机关党委要严格控制到常驻地以外开展的党建活动规模、时间和数量,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规定要求,上报局党组审批。十二、根据党建工作需要,临时增加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的党建活动,应当报局党组和财务部门批准。十三、各党支部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将年度党建活动计划分别报机关党委备案。十四、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经机关党委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十五、基层党组织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专项账页、账簿,健全使用审批和财务管理制度。十六、局党组、纪检部门应对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党建活动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二)临时增加党建活动是否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三)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四)党建活动经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六)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篇十六: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P>  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鼓励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及中央戏剧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戏党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党员活动经费如何列支答:《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第二条党费使用的规定:……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规定,“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等。《企业财务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不得承担属于个人的下列支出:(一)娱乐、健身、旅游、招待、购物、馈赠等支出。(五)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支出。符合规定的党员革命传统教育的费用支出,通常应从党费中列支,党费列支范围以外的党员活动必要和合理支出,会计上可以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明细项目核算,但个人支出企业不得承担。列支在管理费用中的这部分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能否扣除,应根据所在地区税务机关的口径处理,以下地方文件仅供参考。《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党建活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446号)规定,企业为本单位中国**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支出,允许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扣除。《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通知》(辽地税发[2010]3号)第四条规定,私营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凭借合法票据及相关手续据实扣除。

  关于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员活动经费是学校党委下拨各二级党组织用于开展党员活动的专项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的合理、规范使用是推进我校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创新的有力保障。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丰富党员活动,规范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来源

  党员活动经费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来自党员交纳党费的返纳经费,另一部分来自学校经费拨款。(今年返纳经费为在职教工和离退休党员80元/人;经费拨款为在职教工和离退休党员80元/人、学生党员40元/人。)

  二、使用原则

  党员活动经费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安排,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

  衡的原则。

  三、使用范围

  党员活动经费只能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用于组织党员教育、学习及各种党内活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注重支部活动形式的创新,合理规划经费使用方向。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党员教育和培训;(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学习资料;(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五)最佳党日活动(一般性的参观除外)和党建创新。

  四、管理办法

  (一)专项使用。返纳经费和拨款经费可以同时使用,但因两项经费下拨来源不同,两项经费的报销票据、报销程序和报销科目需分开,以便管理和审核。两项经费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在每年第一季度按照上一年年底各总支(直属党支部)统计的党员人数统一进行返回。

  (二)专人负责。各二级党组织要设专人负责管理经费的使用账目,其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

  (三)审批权限

  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金额以及票据等方面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核。

  一次报销金额达到或超过2000元的项目,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第一责任人签字后,需经党委组织部部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活动立项

  党员活动经费中返纳部分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筹使用;学校经费拨款部分按拨款标准下拨到各党支部。各党支部开展活动,须填写《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并报所在总支审批,支部活动结束后填写《党员活动项目验收申请表》并附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清单,交所在总支备案。

  (五)定期检查

  每年年底,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好《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向本单位全体党员公示并报组织部备案。党员活动经费使用不能超过下拨和返纳给本单位的经费额度,按年结算,不再续用。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支部将停发学院配比额度。

  五、监督检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本单位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定期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党员活动经费源于预算内经费,其费用的报销及借款等手续办理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实行。

  关于规范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通知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

  各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及社区党员活动经费已经下拨各党组织,现对相关经费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范围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讲课费、场租费、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必要的设备等,不得用作党员的误工补贴。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范围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主要用于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组织党员学习或外出参观;表彰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慰问老党员、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党员。三、专用经费使用管理及监督各党组织要建立单独的明细账,有计划安排使用上述两项专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各基层组织每年12月下旬向镇党委填报《余姚市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和《余姚市社区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报告单》备查。经费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将作为考核基层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要指标,并纳入有关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开支使用情况每年须在党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镇党委对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和社区党员活动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将进行检查(一般安排在年底),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教育培训不到位或组织活动不到位的,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于挪作他用的,按规定纠正,冲抵下年度补助额度,并将通报批评。

  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办法为了更好的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鼓励党支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及《中央戏剧学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中戏党〔2009〕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经费来源1.党费:组织部按各党支部上一年度所交党费总额的50%返还支部,本年度没有返还的,下一年度不再累计。

  2.党员活动经费:学校按照每位党员每年100元的标准划拨党员活动经费,具体数额由该支部现有党员人数核定。二、使用范围1.党费。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使用范围包括:培训党员、购买培训资料、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等。具体使用范围请参照学院中戏党〔2009〕8号文件规定。2.党员活动经费。作为学院对党支部活动的有力支持,党员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基层党组织开展的支部活动,各党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使用。三、使用流程1.党支部填写《中央戏剧学院党支部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使用申请表》,经党支部书记签字确认,报学院党委组织部备案;

  2.党委组织部核定党费和党员活动经费数额后,由支部向财务处预支相应数额的经费;3.支部活动后,支部须持正规发票,填写报销单据,由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四、使用原则1.各支部应合理计划,不得透支使用。开展活动时根据实际需要花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滥用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2.报销时必须提供当年度内容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必要时,须附费用明细。3.党费返还和党员活动经费分别报账,各支部须按照各部分的经费额度分别提供票据。4.可报销的正规发票费用有:会议费、培训费、资料费、车费、油费、餐费(不超过经费总额的40%)、门票费、住宿费。5.党员活动后,须向组织部提交活动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6.各支部每年应将党费及党员活动经费使用情况向本支部党员公布,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篇十七: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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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增强党建经费的保障性及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基本原则1、服务基层、立足支部。党建经费要用于各基层党组织的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2、专款专用、规范使用。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党建经费是区财政核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宣传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鼓励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4、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6、党建理论研究、党建工作调研;7、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8、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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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第三条工作要求1、党建经费由组织部代管,建立专用账簿。党建经费每人每年260元,每名党员的党建经费70%由社区党支部支配,30%由街道组织部统一支配,2、党建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合理细化年初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党建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经费审批程序。3、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各社区党支部每年要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建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监督。第四条使用办法1、由社区书记上报经费使用审批单。2、审批单由组织部长、主管副书记、主任批准后由社区书记领取支票。3、支票领取后6日内将发票交回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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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八: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P>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党群工作部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4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第一条党建工作经费的预算使用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相关学习材料及学习设备一套约8000元;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家庭5000元;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5000元;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5000元;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的学习材料、党员职工活动室学习材料等费用5000元;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10000元。以上七项合计:开支38000元。第二条经费来源:今年党建工作经费包括2个支部经费总预算,除按规定提留可使用部分党费开支外,不足部分,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向公司党委打报告下拨。1第三条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将根据实际出发,实行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第四条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由党群工作部专人管理,书记审批,保证账目清楚,票据、手续完备。第五条党委定期召开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第六条党建工作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对截留、挪用党建经费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第七条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根据学校党建工作实际,2017年学校党组织活动经费预算如下:1、党员教育。用于党员和入党积极,发展对象的学习培训,订阅或购买党员学习资料、书刊等1500元。2、开展党组织活动。用于学校党支部召开党内会议,主题活动和专项费用800元。3、服务党员。用于走访、慰问党员和补助困难党员1200元。4、党员阵地建设。用于党支部活动室,党员活动及硬件设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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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缮及党组织规范建设8000元。5、党建七一表彰,树立先进典型等先进评比,表彰费用2000

  元。6、七一服务活动等组织费用1000元。7、党建工作资料印刷、装订、展版、标语等费用1200元。8、学校政治思想研讨组织、党建工作调研费用800元。如上费

  用共计16500元。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根据有关规定和结合我校党总支的实际情况,特编制2011年度党建工作经费预算方案:

  1、为了做好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工作,购买电化教学设备一套约4000元。

  2、年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补助遭受严重疾病的党员家庭2000元。

  3、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等专项活动支出900元。

  4、党建工作外出学习考察补助3000元。5、建立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包括各类图书室,党员职工活动室等费用1200元。6、开展党内关怀慰问活动等费用2000元。以上六项合计:1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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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九: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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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物质奖励党建经费

  一、党支部工作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预算及落实情况怎么写一是经费落实到位。将党建工作经费补充纳入企业年度财务计划,建立专项经费帐户,由局党委统一安排使用。二是预算安排到位。细化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办法,提出了使用计划,明确了党组织日常活动、党员教育管理、表彰奖励先优、补助困难党员、党建工作物质保障等项目数量,并拿出5万元设立了党员创业基金,用于困难党员创业。三是监督管理到位。制定《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明确了使用范围,严格履行审批制度,组织部、财务科对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全程监督和指导,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进行专项检查,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党建工作经费,同时,将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到党务公开重要内容,通过党员大会通报党建经费使用情况,并于每季度末通过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确保党建经费专款专用,规范使用。

  二、社区制定万元党建经费使用计划为规范和加强党建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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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村、社区党建经费每年每单位一万元,列入办事处年度财政预算,每月拨付一次。二、村、社区党建经费属专项资金,村、社区应专项使用,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三、党建经费使用范围。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建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日常党务工作等组织活动的经费,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报刊、资料;2、开展日常党务工作等活动经费开支;3、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奖励的经费。四、实行报告制度。每月由各村(社区)党组织列出计划,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办事处组织委员、主管组织的党工委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办事处主任审批,财政所予以拨付。五、党建经费支出情况由办事处组织部门和财政所监督使用。就按照第三条办。

篇二十:党建活动经费可以购买什么

P>  党建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和党组织活动,特别是保障基层党支部能正常开展活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和教育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党务干部等。主要用于政治理论、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着眼于使一个单位、一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大多数党员或某一类别的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普遍受益。(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和购买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对于冒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教育工作的开支不能使用党建活动经费。(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和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不提倡过高的物质奖励。(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6)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主题活动和专项活动。包括用于开展党支部立项活动所发生的费用;(7)用于党建理论的研究、党建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8)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和活动;(9)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等;(10)其他与党建相关的活动。使用党建活动经费必须符合以上十项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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