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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融合式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研究

时间:2022-10-30 11:42:02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目前各大高校的工作重点,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也是当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但是如何以融合式的思维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研究,提高评价质量是当下存在的难题。文章以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为研究对象,从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的相关理论入手,研究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实施方案等,对构建适用于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创新创业教育;专业教育;评价指标;融合式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自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設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评价体系的改革。当前,许多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与专业教育没有直接联系,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与专业教育评价仍相互独立,两者缺乏紧密的融合。实际上,专业教育是基础,创新创业教育是引领,没有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成了无本之木,没有以融合式的思维开展教育评价,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结果就不具备可持续性。

在创业教育思维大背景下,如何结合专业评价,开展行之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研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行之有效的评价体系,是目前各大高校亟待研究的问题。

1.概念解析

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是关于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是运用教育评价理论与方法

对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进行的评价。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伴随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整个过程,其评价指标从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设计,到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再到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总结都要考虑在内。创新创业教育目标的设立、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过程与结果、评价对象的发展变化,都应该纳入评价的范畴。高职院校融合式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是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的一个分支,具有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的本质属性。

2.评价的功能

创新创业教育评价功能是指整个评价过程对评价对象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总的来说,融合式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主要有以下几种功能:一、促进功能。在创新创业教育计划和规划完成后,教育评价对计划是否合理与可否选用提出建议,促使创新创业教育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通过收集、筛选、分析评价对象的有关信息,为评价对象提供直观、可靠的反馈。二、交流功能。教育评价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为评价对象提供的反馈信息可以促进评价对象之间的相互交流,提升创新创业认识,强化教育理念。三、导向功能。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是目的性、规范性很强的活动,合理的评价活动目的明确,具备完善预设的评价标准和严格的评价程序,对于引导评价对象把握的工作重点具有直接影响。

3.评价原则

教育评价原则是在教育评价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是进行评价的基本规范。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和专业教育的特点,在进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时,需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教育性原则。教育性原则是指教育评价应在教育工作中发挥指导和促进作用。评价目的是为了帮助评价对象发现问题,指出评价对象的工作重点以及努力的方向,最大限度的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的专业发展,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和专业教育工作水平。二、过程评价为主的原则。过程评价是指为不断了解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状况,以便对教育活动及时进行调整,从而对创新创业教育活动过程进行的评价。过程评价是在过程中进行的评价,反馈信息具有时效性,能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它既能从宏观层面对创新创业教育过程有一个整体、全面的把握,也能从微观层面对各个过程进行深入挖掘。三、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为主的原则。定量评价是利用一定的数学模型和数学方法,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给出定量结论的评价。定量评价以数据形式呈现相关结论,但在教育过程中,有很多指标无法量化,评价结果就无法全面反映评价对象的整体状况,为了体现评价的科学性,就可以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以定性分析为主的评价方法。

4.评价对象和主体

教育评价的对象,即是价值判断的客体,可以是教育领域的参与者,如教师、教育管理人员等,也可以是教育现象和活动,如教育政策和制度等。教育评价对象不同,其考量的内容会有所差异。

教育评价的主体,是指参与教育评价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评价客体进行价值判断的个人或团体。评价主体可以是教师、学生、用人单位和学生家长,本文研究的评价对象是高职院校的融合式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是属于个体的自我评价。

5.评价研究内容

按照教育基本原理,从教育评价指标、教育权重、评价模型构建三个方面进行研究:一、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的研究。充分调研创新创业相关的评价体系,在吸收和借鉴已有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的基础上,结合高职教育的特点,制定面向高职的创新创业评价指标。以广东省高职院校为调研对象,利用制定的评价指标制作问卷并开展调查,借助软件分析指标的可靠性,为评价模型的构建提供准则与依据。二、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的权重分析。利用调查的数据,借助软件分析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对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整体的影响权重,为培养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指导,并为构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模型的矩阵元素标度提供依据。三、基于AHP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模型的构建。根据制定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确定模型的准则层,根据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的权重确定矩阵元素的标度,并检验模型的层次单排序、层次总排序及其排序的一致性,从而构建出更具有指导意义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模型。

6.评价的实施

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的主体是高职院校,评价的对象是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因此,高职院校在进行自我评价时,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在评价开始之前要成立评价委员会和专题自评小组,评价委员会要制订评价工作计划,做好各院系、各部门的动员工作,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和工具;二、实施阶段。专题自评小组按照评价方案指标体系中的评价项目,运用不同渠道、

不同方式,广泛收集信息资料,对收集到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和整理建档。三、分析与处理阶段。根据预先建立的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参照自评材料,逐一分析达标程度。对评价对象整体状况进行系统评价,查找问题,指导改进方向。

结语

文章从创新创业教育评价的相关理论和专业教育评价的相关理论入手,确定创新创业教育的评价对象、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实施方案等。通过探讨融合式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体系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向和目标,对构建适用于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具有一定借鉴意义,但是对于评价活动所需的具体实施细则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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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邓海静(1983-),女,汉族,山东潍坊,党员,讲师,硕士,主要从事艺术设计教育研究 。

*基金项目:广东省高职教育创新创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改项目(CYQN20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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