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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范文推荐)

时间:2022-11-13 17:12:02 来源:网友投稿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和合理配置,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供大家参考。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和合理配置,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及以下人员的招聘、录用、试用、转正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

  招聘录用管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监督及统筹,确保招聘工作在定岗定编的基础上,按照程序、审批权限高效有序进行。各用人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组织和协调下,各司其职,共同完成人员招聘工作。

  第四条

  职责分工:

  1、总经理

  (1)负责公司招聘政策、制度、年度规划的审议和批准;

  (2)根据需要,参与并指导公司部长助理(高级项目经理)以上中层干部的招聘录用工作;

  (3)负责所有员工的录用审批。

  2、领导班子

  研究审议中层干部的招聘录用工作。

  3、分管领导

  (1)审定分管部门年度人员发展规划和招聘计划;

  (2)审定分管部门的临时招聘需求;

  (3)审核分管部门招聘人员面试和录用。

  4、人力资源部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负责公司招聘策略、流程的制定;

  (3)归集审核各部门的招聘计划,制定公司整体的招聘方案;

  (4)审定招聘岗位对应聘人综合素质的要求及进行具体评定;

  (5)组织实施招聘录用审批手续。

  5、用人部门

  (1)本部门招聘计划的拟定与协助实施;

  (2)核定招聘岗位对应聘人专业素质的要求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具体评定;

  (3)参加招聘面试,提出录用建议。

  第五条

  人员需求

  1、年度招聘计划

  (1)各部门按照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人力资源规划,结合目前本部门在岗员工数并预测下年度内可能出现的内部人员调剂及人员流失,进行部门年度招聘需求规划,形成《部门年度招聘计划》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于每年12月20日前提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专业能力及素质要求等信息。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从规划未来公司组织结构和人员结构状况出发,对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进行统筹审

  核、协调,以保证公司人员发展总体上平衡,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司年度招聘计划》。

  《公司年度招聘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招聘计划年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进行检讨和修订。

  2、临时人员需求

  临时人员需求是指在年度招聘计划外,因部门岗位空缺而产生的人员需求。凡属于临时人员需求申请,需由用人部门填写《人才需求表》经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招聘渠道

  (1)公司招聘坚持内部调整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原则,在内部人员更加符合该招聘岗位的能力素质要求时,坚持内部优先调整的原则。内部人员的岗位调整由公司经营班子统一研究、决定,各部门必须服从和配合,并做好人员调整相关的工作交接等事宜。

  在内部调整不能满足职位空缺需求的情况下,开展外部招聘工作。

  (2)公司的外部渠道主要有招聘网站、媒体报刊、人才招聘会、劳务市场、猎头、中介、学校等。招聘渠道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策划和安排,各用人部门可根据本专业具体情况,在制订部门年度招聘计划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

  (3)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人选,属于公司急需的高端人才及专业人才,对推荐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七条

  招聘流程

  招聘甄选一般按“发布招聘信息—接收个人简历—简历筛选—

  面试—背景调查及录用审批—录用通知”工作流程进行。

  1、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通过网络、报纸、现场招聘会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接收个人资料: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接收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应包括以下有效资料: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种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证件等)、推荐信(如有)等。

  3、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按招聘计划对收集的简历进行筛选,将筛选后基本符合招聘条件的简历交用人部门,双方沟通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面试

  (1)应聘者填写《个人简历表》,人力资源部审核应聘者资格及有关证件。

  (2)由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教育背景、个人修养、求职动机、工作经验、相关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应变能力、社交能力、协调能力、责任心等。

  (3)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人员填写《面试评价表》,评定面试结果。

  (4)高级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及重要岗位人员的招聘经面试小组面试后,再由总经理面试。

  (5)面试后需要复试的,由面试小组另行安排。

  5、背景调查及录用审批

  面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的需要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用人部门填写《招聘呈批表》加具意见后,送分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给出拟聘用级别与待遇建议,呈交总经理审批。

  6、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选,并与其确定报到时间。

  第八条

  人员录用标准

  招聘员工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备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的学历、资历及素质和技能;身体健康;无犯罪或其它不良记录;愿意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2、应届毕业生原则上要求研究生以上学历,个别紧缺专业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3、社会招聘人员要求本科学历者至少一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与公司资质有关联的执业资格,特殊情况另行协商。

  4、对某些特殊岗位或对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辅助性岗位的人员招聘,原则上委托人才市场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招聘录用。

  第三章

  入职及试用期管理

  第九条

  经公司同意录用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入职通知书》,员工须按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岗。入职前,有关各方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一)员工本人

  1、按《入职通知书》要求,准备好入职时需要的个人资料。

  2、按要求做好入职前的体检工作。

  3、了解公司基本情况,作好入职后的心理调整适应准备。

  (二)人力资源部

  1、招聘人员与员工进行入职面谈,明确其岗位所在部门、薪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时间、职责、入职报到需准备事项及入职期间等要点。

  3、招聘人员就新员工的入职时间等与用人部门协调。

  4、招聘人员在新员工报到前,准备《劳动合同》文本。

  (三)用人部门

  1、部门负责人要事先了解清楚试用期员工工作经历、教育程度与所受专业训练。

  2、做好配置新入职员工的办公桌、椅和电脑等办公用具的准备工作。

  3、确定新员工的入职指引人或入职导师,以及入职后的工作安排计划。

  第十条

  新入职员工的基本要求

  1、如员工已取得与公司资质有关联的各类注册资格的,在入职之时,必须转入公司注册登记;如因在原单位注册登记未到期的,须在到期后及时办理转移登记,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员工在该时间期限办理证书转移。

  2、服从部门的工作安排。

  3、了解、熟悉和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了解、熟悉岗位工作的流程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员工入职后,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从员工报到之日起,至人力资源部确认员工转正之日止。

  试用期期限视劳动合同期限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期限具体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按以上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

  应届毕业生执行见习期与试用期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见习期为一年,前两个月为试用期。

  第十二条

  公司对新员工和应届毕业生分别设立入职指引人或入职导师,在新员工进入部门前,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门负责人确定入职指引人或导师人选。帮助新员工快速知晓岗位职责和标准、掌握工作方法及步骤、理解和认同企业文化,使之能尽快融入企业,渡过“磨合适应期”。

  1、入职指引人或导师的任职要求:

  (1)直接上级或同级老员工;

  (2)熟悉公司规章制度及该岗位的工作流程,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工作经验,业务联系紧密,工作接触多;

  (3)对公司有较深刻的认识,责任心强,心态好,思想作风

  正派,乐于助人;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善于引导与激励。

  2、入职指引人或导师的职责:

  (1)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概况、本部门职能;介绍公司同事,帮助了解公司规章制度;讲解新员工工作岗位职责和要求;

  (2)对员工进行业务指导并传授工作经验、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

  (3)主动了解并帮助新员工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使之尽快安定思想,融入工作群体;

  (4)对应届毕业生在见习期结束考评时,导师给予考评建议。

  第十三条

  入职培训与业务轮岗培训

  新员工须参加入职培训和业务轮岗培训。并参加相应的培训考试或考核。

  第十四条

  试用期沟通

  1、在试用期内,入职指引人(导师)与新员工之间一般每月至少正式沟通一次,其他可在工作之余进行非正式沟通。对于应届毕业生,月度末导师和新员工要对工作进行总结,肯定工作成绩、指出不足及改进措施,并共同制定下月度工作计划

  2、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间,应与员工进行至少一次的面谈,主要了解员工入职后的工作适应情况,听取员工对自身试用期工作表现情况的小结,并对员工提出工作要求与期望。

  2、员工试用期结束时,人力资源部应与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沟通,了解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

  转正考核

  1、试用期满前一周,人力资源部发出试用期满通知给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员工撰写总结与自我鉴定,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及《员工履历表》,然后提交至所属部门负责人。

  2、试用期满时,员工所属部门负责人对其试用期间的绩效、能力、态度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估,并进行面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满导师必须加具意见及建议。

  3、分管领导根据员工在试用期的工作表现等情况和用人部门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4、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转正申请表》和工作记录进行审核,提出转正定级及薪酬建议,提交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发《转正通知单》,通知单明确告知员工转正生效日期及转正后的薪酬福利待遇,并由转正人员签收以示确认。

  5、对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差者,用人部门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延长试用期限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意见,对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或表现不合格的员工,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六条

  录用后发现所提交的入职资料、个人信息不真实的,或有隐瞒犯罪记录的,公司有权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原则上人力资源部每年对本办法进行检讨和修正,确保制度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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