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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56题,纪检监察应知应会测试题)

时间:2022-06-13 18:54: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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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56题,纪检监察应知应会测试题)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56题,纪检监察应知应会测试题)4篇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56题,纪检监察应知应会测试题)篇1

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

三、党纪政纪法规知识

101、首次设立纪律检查机构是1927年,党的“五大”决定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和省两级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纪律检查机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委员会直接向党的代表大会负责。

102、《党章》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03、行政监察是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视和督察。

104、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教育、监督、惩处、保护;
职权有监督检查权、立案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党内“条规”制定权。

105、纪检监察工作基本要求“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构建体系、统筹推进”。

106、纪检监察干部应做到“五个克服、五个强化,树立展示五种作风和形象”,即:克服封闭保守、安于现状的倾向,强化表率意识,树立事争一流、敢为人先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慢慢腾腾、不推不动的倾向,强化效率意识,树立雷厉风行、高效快捷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工作浮漂、只图虚名的倾向,强化实干意识,树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粗枝大叶、马虎应对的倾向,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上推下拖、推诿扯皮的倾向,强化宗旨意识,树立勇于担当、独立负责的作风和形象。

107、201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基层党内民主制度化、权力运行阳光化、市场配置资源最大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

108、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特色、追求更好”。

109、纪检监察工作要实现“五率”,即:努力提高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着力降低党员干部的违纪率;
切实巩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率;
全面提升群众对诉求问题解决的满意率;
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率。

110、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抓手,以“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顽强拼搏,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进一步积极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111、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2008年1月30日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四十八字”要求,即“政治坚定,党性坚强;
加强学习,提高本领;
恪尽职守,不辱使命;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求真务实,艰苦奋斗;
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112、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十要十不要”:一要原则,不要教条;
二要自律,不要拘谨;
三要灵活,不要圆滑;
四要宽容,不要纵容;
五要严谨,不要迂腐;
六要进取,不要钻营;
七要多思,不要多疑;
八要开放,不要放纵;
九要和谐,不要内耗;
十要正气,不要歪风。

113、“打造五型机关、建设五型队伍、树立和展示五种形象”:即“打造学习型机关、建设知识型队伍,树立和展示政治坚定、本领过硬形象;
打造服务型机关,建设公仆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形象;
打造监督型机关,建设卫士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形象;
打造创新型机关,建设开拓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形象;
打造和谐型机关,建设清廉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形象”。

114、加强作风建设,要重点开展好五项活动,即:开展学习充电活动,努力在素质上有新提高;
开展联系基层活动,在了解县情和执纪为民上要有新成效;
开展提速提效活动,在加快工作进度上要取得新的成绩;
开展攻坚克难活动,在解决瓶颈问题上要有新突破;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实现一流工作目标上有新进步。

115、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三项”机制,即: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16、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把握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反腐败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117、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8、建立完善五项制度: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

119、中央提出的源头治腐“四项制度”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120、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
主题是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目标是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21、“一岗双责”指: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对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还要对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

122、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有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

123、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4、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所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125、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6、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2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2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五条原则,分别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29、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

130、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党员,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13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13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指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施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13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是: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134、党员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5、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的认定,依照法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以及司法解释执行。

136、失职、渎职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可区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

137、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该予以辞退。

138、公务员违纪的,应当由处分决定机关决定对公务员违纪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

139、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14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41、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42、公务员不得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143、公务员不得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144、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145、失职、渎职行为的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146、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14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148、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规定,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可以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49、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50、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151、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规定,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52、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规定,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153、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监察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决定的监察机关申请复审。

154、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责成下一级监察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155、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15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对申诉人、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7、监察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8、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159、对行政机关公务员给予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

160、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161、行政机关公务员2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根据各自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162、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163、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

164、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除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由处分决定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165、行政机关公务员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166、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167、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

168、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169、对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给予处分,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

170、给予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
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171、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违纪的财物,属于国家财产以及不应当退还或者无法退还原所有人或者原持有人的,上缴国库。

172、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173、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174、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175、行政机关公务员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76、公务员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177、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178、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179、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接受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80、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采取不正当手段在股票、证券交易中谋利。

181、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

182、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18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投资入股煤矿或其他矿产经营。

184、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人的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

185、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严禁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186、中央规定禁止利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

187、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领导干部必须认真执行中央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188、第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189、第十六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提出,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190、第十六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提出,要严明党的经济工作纪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违反规定插手经济活动等行为。

191、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领导干部不得采用合作开发、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或者使用先行立项、先行选址确定用地者等手段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192、中共河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确定,经过5年的不懈努力,建成具有河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193、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工作方案》提出,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不断完善干部经常性考察机制。

194、中共河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要求,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要进一步增强。

195、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196、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197、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98、根据河北省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十个严禁”问责暂行办法,受到问责的机关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199、被问责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问责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问责决定机关接到书面申诉后,应当在30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决定的执行。

200、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经验是:(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
(二)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
(三)必须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
(四)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五)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必须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关键的整体合力。

四、纪检监察业务知识

201、中央、省纪委有关廉洁自律规定,领导干部操办结婚事宜,租用车辆不得超过6辆,必须招待的亲朋要限制在100人以内。

202、领导干部在任同一职务期间更换配备小汽车的规定是五年内不得更换。

203、车辆配备标准: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应自觉购置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节能环保、手挡变速的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如需配备的,需报市政府批准。

204、县级以上(含县级)单位车辆配备标准控制在发动机排气量2.0升(含2.0)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国产小轿车。

205、科级单位原则上配备排气量2.0升(含2.0)以下,价格15万元以内的国产小轿车,对部分经济发达,不欠发工资县区的科级单位,其配车标准可适当放宽。

206、消除腐败必须坚持“三个结合”:坚持教育、法治、监督相结合;
预防与惩治相结合;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207、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8、对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

209“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的具体标准是:服务意识强、机关效能高、制度规章全、服务贡献大、社会评价好。

210、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是:民主评议行风、效能监察、权力公开透明、纠风工作和案件查办。

211、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对象和重点部门是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
重点是具有行政执法、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部门和行业。

212、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作用是:提高政风行风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213、实施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214、效能责任追究的形式有:口头告诫、书面告诫、离岗培训、调离岗位、免职、辞职。

215、行政效能是指行政管理的效率、效果和效益的综合体现。

216、优化发展环境“三条禁令”:严禁未经批准到企业检查、收费、罚没;
严禁到企业吃、拿、卡、要、报、借;
严禁在接待企业和群众中生冷硬顶、推诿扯皮、弄虚作假、承诺失信、刁难服务对象。

217、企业发展环境目标:“服务环境零距离、生产环境零干扰、政策环境零障碍”。

218、环境建设“四项整治”,即集中整治机关工作作风、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社会治安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

219、环境建设“三个规范”,即规范行政服务中心运作方式、规范行政行为、规范执法行为。

220、“双争三提问责促效”专项行动,指争做岗位服务标兵、争做效能建设先进单位,促进服务提质、行政提速、工作提效。

22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三编(总则、分则、附则);
十五章;
一百七十八条。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执行。

222、处分条例分则共规定的十类违纪行为是: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贪污贿赂行为、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行为、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

223、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

22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225、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

226、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但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仍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27、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组织报告的个人事项有: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228、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案件检查条例》进行检查。

229、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230、案件初步核实时限为2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延长后仍不能完毕的可请示批准后再适当延长。

231、立案审批时限为一个月,即从收到立案呈批报告之日起到批准立案之日止。

232、党纪案件调查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经延长后仍不能办结的,可报请批准立案机关批准适当延长。

233、政纪案件的办结时限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过一年,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

234、案件查办工作的基本要求(二十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235、案件检查工作的基本程序包括(五步骤):受理、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

236、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二十四字方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237、党纪处分批准权限:就是指各级党委和纪委在批准给予违纪党员或违纪党组织党纪处分方面的职权范围。

238、撤销党内职务: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239、合并处理:就是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240、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241、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242、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243、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

244、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245、监察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246、免予党纪处分: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

247、《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所界定的证据材料包括(九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

24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党纪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249、《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政纪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250、《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25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的政纪处分的期限为:警告,6个月;
记过,12个月;
记大过,18个月;
降级、撤职,24个月。

252、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253、党员受到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或由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54、党员受处分的时间应从上级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算起。

255、执法监察的方式概括起来有三种,即一般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

256、集体访是指5人以上联名反映同一问题的信访行为。

257、信访举报业务受理范围:受理人民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以及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党内外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咨询。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件转有关机关。

258、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受理机关要出具《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事项受理通知书》,当场或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受理机关要出具《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当场或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56题,纪检监察应知应会测试题)篇2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

姓名 分数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信访案件督办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部门对转交 查处的信访案件进行督促催办的行为。

2、乡镇及县直属机关纪委或党委批准处理的案件,全部向 备案。

3、案件的审理程序包括受理、审核、 、执行四个环节。

4、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 提供依据。

5、立案的条件包括确有违纪事实和 。

6、执法监察的工作特点包括主动性、 、灵活性、权威性。

7、民主评议活动的最终目的是 ,促进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

8、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行为主体,主要应包括政府部门和 。

9、受警告和严重警告处分的党员, 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高于现职的党外职务。

10、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处分决定应当以( )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A、口头 B、书面 C、公示 D、谈话 

2、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

B、国家权力机关

C、行政部门

D、事业单位

3、凡属上级交办要结果的信访案件,要在( )个月内办结,并按信访工作条例所规定的要求向上报结。

A、一 B、二 C、三 D、四

4、审理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即:监督制约作用、参谋助手作用、保障权力作用、教育作用和( )作用。

A、促进 B、保护 C、惩治 D、预防

5、对县委管理和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的乡科级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纪委审核,报( )批准。

A、市纪委 B、县委 C、县政府 D、市委

6、效能监察按照涉及的范围分类,可分为全面监察和( )监察。

A、定期 B、不定期 C、重点 D、专项

7、制作谈话笔录一般分成三个阶段:准备阶段、( )阶段和审查阶段。

A、分析

B、研究

C、制作

D、审核

8、国家公务员受到记过的行政处分改正错误的,满( )予以解除:

A、六个月

B、十二月

C、十八个月

D、二十四个月

9、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中的“三访”是指:集体访、越级访和( )。

A、无理访 B、个人访 C、联名访 D、重复访

10、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组织,党章规定了两种纪律处分,即改组和( )。

A、改制 B、解散 C、撤销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下面属于办案证据的有:( )

A、物证

B、受侵害人的陈述

C、被调查人的陈述和辨解

D、视听材料

2、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

A、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B、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C、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3、纠风办开展纠风工作的基本方法概括地讲就是( )“三条线”。

A、纠正

B、建设

C、监督

D、终结

4、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要素包括信访者和( )。

A、信访受理者

B、信访形式

C、信访内容

D、信访处理结果

5、案件审核的方法通常有哪几种。( )

A、循序渐进法

B、突出重点法

C、提纲挈领法

D、传递式比照法

四、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联名信是指3人以上署名联合反映共同问题的信件。( )

2、监察机关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3、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关系可以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

4、我国行政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权的职能部门。( )

5、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党群机关工作的非监察对象及教师、医生的行政处分,应参照政纪处分的批准权限,由其主管的部门办理。( )

6、查办案件时,只有被调查人的交代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问题也可以定案。( )

7、给予农村一般党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乡镇纪委批准。( )

8、国家行政机关给予国家公务员不当或者错误的行政处分,应当予以减轻、加重或者撤销处分。( )

9、留党察看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两年两种。( )

10、“两指”措施是指纪律检查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但是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25分)

1、党纪处分和政纪处分各有哪几种?

2、纪检监察机关立案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3、执法监察既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又是实现工作目的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是什么?

4、处理信访举报的基本方法有哪几种?

5、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56题,纪检监察应知应会测试题)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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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应知应会知识
三、党纪政纪法规知识
101、首次设立纪律检查机构是1927年,党的“五大”决定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省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和省两级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纪律检查机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委员会直接向党的代表大会负责。
102、《党章》赋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03、行政监察是国家行政机构内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进行监视和督察。
104、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教育、监督、惩处、保护;
职权有监督检查权、立案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党内“条规”制定权。
105、纪检监察工作基本要求“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构建体系、统筹推进”。106、纪检监察干部应做到“五个克服、五个强化,树立展示五种作风和形象”,即:克服封闭保守、安于现状的倾向,强化表率意识,树立事争一流、敢为人先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慢慢腾腾、不推不动的倾向,强化效率意识,树立雷厉风行、高效快捷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工作浮漂、只图虚名的倾向,强化实干意识,树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粗枝大叶、马虎应对的倾向,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一丝不苟、严肃认真的作风和形象;
克服上推下拖、推诿扯皮的倾向,强化宗旨意识,树立勇于担当、独立负责的作风和形象。
107、201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基层党内民主制度化、权力运行阳光化、市场配置资源最大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化”。
108、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体现特色、追求更好”。109、纪检监察工作要实现“五率”,即:努力提高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着力降低党员干部的违纪率;
切实巩固对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率;
全面提升群众对诉求问题解决的满意率;
充分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优秀率。
110、纪检监察工作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优化发展环境为抓手,以“保增长、促发展、惠民生”为核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顽强拼搏,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进一步积极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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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2008年1月30日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四十八字”要求,即“政治坚定,党性坚强;
加强学习,提高本领;
恪尽职守,不辱使命;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求真务实,艰苦奋斗;
严以律己,清正廉洁”。
112、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十要十不要”:一要原则,不要教条;
二要自律,不要拘谨;
三要灵活,不要圆滑;
四要宽容,不要纵容;
五要严谨,不要迂腐;
六要进取,不要钻营;
七要多思,不要多疑;
八要开放,不要放纵;
九要和谐,不要内耗;
十要正气,不要歪风。
113、“打造五型机关、建设五型队伍、树立和展示五种形象”:即“打造学习型机关、建设知识型队伍,树立和展示政治坚定、本领过硬形象;
打造服务型机关,建设公仆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形象;
打造监督型机关,建设卫士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的形象;
打造创新型机关,建设开拓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的形象;
打造和谐型机关,建设清廉型队伍,树立和展示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形象”。
114、加强作风建设,要重点开展好五项活动,即:开展学习充电活动,努力在素质上有新提高;
开展联系基层活动,在了解县情和执纪为民上要有新成效;
开展提速提效活动,在加快工作进度上要取得新的成绩;
开展攻坚克难活动,在解决瓶颈问题上要有新突破;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实现一流工作目标上有新进步。
115、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三项”机制,即: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16、开展反腐败斗争必须把握的首要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反腐败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
117、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18、建立完善五项制度:公开承诺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追究问责制。
119、中央提出的源头治腐“四项制度”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120、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
主题是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目标是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121、“一岗双责”指: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对职责规定的各项工作全面负责,还要对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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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领域有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
123、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4、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所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125、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26、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27、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2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五条原则,分别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
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129、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130、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党员,一般应当开除党籍。
13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党的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13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指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施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13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是: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134、党员因犯罪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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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题(56题,纪检监察应知应会测试题)篇4

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测试题含答案(单项选择题100题|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

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测试题含答案(单项选择题100题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 奖励的,经作出处分决定的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A A.个人记功以上 B.集体记功以上 C.记功以上 D.嘉奖以上 2.对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 处分的,应当先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罢免、撤销或者免去其职务,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记过以上 B.记大过以上 C.降级以上 D.撤职、开除
3.对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重处分的,应当先由 后,再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处分决定。(D A.政协常务委员会同意 B.政协全体会议依法罢免其职务 C.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撤销其职务 D.政协全体会议及其常务委员会免去其职务 第 1 页 共 24 页

4.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给予政务处分,应当向 通报。(A A.其所在的人大常委会或者政协常委会 B.其所在单位 C.其所在的人大或者政协有关委员会 D.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5.监察机关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责令辞职等处理的,由 向其所在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及上级管理单位(机构提出建议。(C A.乡(镇党委 B.乡(镇纪委 C.县级监察机关 D.给予处理的监察机关 6.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监察机关可以决定 。(D A.予以免职 B.将其调离工作岗位 C.责令辞职 D.暂停其履行职务 7.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应将政务处分决定送达 ,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B A.受处分人或所在单位 B.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 C.受处分人和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 D.受处分人家属和所在单位 第 2 页 共 24 页

8.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对于受到降级以上政务处分的,应当在 内办理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A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一年 9.监察机关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后,除送达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执行外,还应当根据 函告相应的机关或者群团组织等单位。(C A.实际情况 B.受处分人的处分情况 C.受处分人的具体身份 D.干部管理权限 10.监察机关给予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政务处分的,同时函告 以及相应的民主党派机关或者相关单位。(C A.本级党委 B.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C.本级党委统战部 D.本级政协 11.对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 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据或者参照党内问责有关规定进行问责。(D A.直接责任的 B.主要责任的 C.管理责任的 D.管理责任的领导 12.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作出问责决定的种类有 等。(C A.批评教育、诫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 B.通报批评、诫勉、责令检查、责令辞职 C.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责令辞职
第 3 页 共 24 页

D.批评教育、诫勉、作出检查、引咎辞职
13.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的种类有 。(A A.降职、免职 B.降级、撤职 C.降级、免职 D.降职、开除
14.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公职人员,在监察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己经退休的, 。(D A.应当从重处分 B.可以减轻处分 C.可以从轻处分 D.不再给予处分 15.对有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已经退休的公职人员,依法应当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
。(D A.给予相应的处分 B.按照规定降低其享受的待遇 C.按照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D.按照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16.对于指定管辖立案调查的不属于本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对象,应当 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者交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B A.由立案调查的监察机关 第 4 页 共 24 页

B.按照管理权限交有处分权的监察机关 C.由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D.由有处分权的纪委 17.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直查直办或督办巡视发现的 等问题线索。(B ①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②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③巡视机构有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④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18.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巡视前由哪个部门负责提供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有关情况? (C A.信访部门 B.有关监督检查部门 C.案监督管理部门 D.案审理部门 19.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巡视相关工作要求,哪个部门负责督办巡视整改问题? (B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管理部门 D.干部监督部门 20.信访部门对传真形式的举报,应当按照 举报办理。(A A.来信 B.电话 C.网络 D.来访 21.对来访举报,应由 以上工作人员接待。(B A.1名 B.2名 C.3名 D.4名 22.来访接待时,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应当 ,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A 第 5 页 共 24 页

A.告知来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B.予以登记后处理 C.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D.予以登记后告知来访人不予受理 23.对集体来访举报同一违纪或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的,应要求来访人员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 。(C A.2人 B.3人 C.5人 D.7人 24.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收到的信访举报,应当在 内送信访部门登记,不得私自留存。(C A.3个工作日 B.3日 C.5个工作日 D.5日 25.信访部门对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另行建立台账,在收到后 内登记。(C A.2个工作日 B.2日 C.3个工作日 D.3日 26.信访部门对收到的应由省纪委监委受理的网络举报和电话举报应在 登记录入。(A A.当日 B.第2个工作日 C.3日内 D.5日内 27.信访部门应加强对信访举报的甄别、分析、筛选,对 的,报分管领导审批后留存。(B A.反映问题单一 B.反映问题笼统、不具备可查性 C.反映问题不便核查 D.反映问题轻微、可查性不强 28.信访部门对属于省纪委监委受理的信访举报,应当在登记后2个工作日内分类摘要,按 分流处置。(B 第 6 页 共 24 页

A.直送 B.移送 C.转送 D.径送 29.对于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的信访,省纪委监委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C A.宣传部 B.组织部 C.办公厅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30.对于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信访部门应当移送 处置。(D A.案审理部门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办公厅 D.案监督管理部门 31.信访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机关或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受理的信访举报,按 分流处置。(B A.移送 B.转送 C.交办 D.径送 32.对重要的转送,信访部门可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发交办函,督促其在 内办结并报告结果。(C A.一个月 B.二个月 C.三个月 D.四个月 33.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办理的实名举报,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在办结后 内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D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34.上级机关直接交办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的信访举报,承办部门向上级机关报告办理结果时,一并抄送省纪委监委 。(C A.办公厅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信访部门 D.案监督管理部门 第 7 页 共 24 页

35.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突发情况,有关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信访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报告。特殊情况下,需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的, 。(C A.先报告后再处置 B.等领导批示后再处置 C.可边处置边报告或先处置后报告 D.自行处置 36.对本机关受理的问题线索,案监督管理部门在 内提出分办意见。(C A.5日 B.7日 C.10日 D.15日 37.省纪委监委案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属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的问题线索,应经 批准后,按程序报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监督管理部门。(B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C.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 D.案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 38.下列选项中应当提出初步核实处置意见的是 。(C A.反映的问题查清后只能给予轻处分或者批评教育的 B.反映的问题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
C.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对照纪律法律条规,可能构成违纪或违法,查实后至少给予轻处分的 第 8 页 共 24 页

D.反映的问题具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但相关重要涉案人员一时难以找到的 39.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一般 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经主要负责人同意随时召开。(B A.每一月 B.每两月 C.每三个月 D.每季度 40.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D ①听取问题线索综合情况汇报;②分析研判地区和部门问题线索总体情况;③研究审定问题线索处置意见;④对重要检举事项和反映问题集中的领域深入研究,提出处置要求;⑤确定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工作方案;⑥研究部署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工作等。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⑥
41.问题线索相关专题会议结束后, 应当及时与相关承办部门核对会议审定的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并留存备查。(C A.信访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案监督管理部门 D.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42.以下可不经过问题线索专题会议研究的是 。(B ①对省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②突发事事故责任追究、网络重大涉腐舆情等需要紧急处置的问题线索;③上级机关或者领导已经批示、明确处置方式的问题线索;④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第 9 页 共 24 页

43.对正在办理问题线索涉及人员的新线索,原处置方式为初步核实的,新线索按 方式处置。(B 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44.对涉及省委委员、省纪委常委、省监委委员以及市州和省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按要求向
报告。(B A.党中央 B.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C.省委 D.中央组织部 45.省纪委监委案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核对、整理和汇总,除向问题线索专题会议和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外,还应当向
报告。(D A.省委 B.省委常委会 C.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D.省纪委常委会 46.省纪委监委各相关部门应当做好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应当齐全完整,载明 ,按规定要求移交机关档案机构统一管理。(A A.领导批示和处置过程 B.领导批示 C.处置过程 D.领导批示或者处置过程 47.对省管干部的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与 会商沟通提出处置意见。(B A.信访部门 B.相关监督检查部门 第 10 页 共 24 页

C.审查调查部门 D.案监督管理部门 48.下列党风政风类问题线索中,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可直接办理,也可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是 。(D ①涉及贫困县四套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②涉及贫困县干部的问题线索;③媒体曝光、网络炒作等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④基层纪委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塞责的问题线索。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49.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对督办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要求承办单位在
内办结。(C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50.省纪委监委查办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案审理部门应将其中违反 的问题及处理决定抄送党风政风监督部门。(D A.政治纪律 B.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C.组织纪律 D.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1.省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部门承办的党风政风类线索,应在办结后 内向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反馈办理结果。(B A.5日 B.10日 C.5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52.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在每月底前与 对接核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B A.信访部门 B.案监督管理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第 11 页 共 24 页

53.关于谈话和函询的使用,正确的是 。(B A.必须先谈话后函询 B.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C.必须同时使用 D.必须单独使用 54.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谈话可以由被谈话人 陪同。(C ①所在党委(党组负责人;②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③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④特定关系人;⑤家属。

A.①②④⑤ B.①③④⑤ C.①②③⑤ D.②③④⑤
55.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拟定谈话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 批准。(B A.承办部门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委主要负责人 56.省纪委监委委托谈话的,承办部门应制作《委托谈话通知书》,报 批准后,送达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C A.部门主要负责人 B.有关领导 C.分管领导 D.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57.委托谈话的,受委托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 内完成谈话,并将谈话记录、谈话情况、说明材料、处置意见报委托的省纪委相关监督检查部门。(D A.30日 B.30个工作日 C.15日 D.15个工作日 58.根据谈话函询工作规程规定,函询非中共党员的,应以 第 12 页 共 24 页

名义发《函询通知书》。(C A.省纪委监委办公厅 B.省纪委办公厅 C.省监委办公厅 D.省监委监督检查室 59.监督检查部门在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或有新的问题线索,需要进行 的,可根据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A A.初步核实 B.再次谈话函询 C.立案审查调查 D.了解情况 60.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违纪问题较轻,可能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由 负责办理,报案监督管理部门备案。(C A.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B.信访部门 C.监督检查部门 D.审查调查部门 61.对于谈话函询中发现问题较重,可能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或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将有关材料移送 ,按程序交由审查调查部门办理。(B A.信访部门 B.案监督管理部门 C.分管领导 D.案审理部门 62.根据初步核实工作规程,被核查人为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报 批准。(A A.省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的省领导 C.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D.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 63.以下哪种措施不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使用? (B 第 13 页 共 24 页

A.调取 B.查封 C.技术调查 D.限制出境 64.初步核实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工作方案和审查调查措施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因情况变化等因素需要变更的, 。(D A.由分管领导审批 B.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C.不必履行报批手续 D.必须按原批准程序报批 65.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步核实的情况,经 ,提出处置请示意见。(C A.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 B.分管领导批准 C.集体研究 D.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66.初步核实的处置方式为 。(B A.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函询、暂存待查 B.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C.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D.拟立案审查调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通报批评,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单位处理
67.省纪委监委委托初步核实的,承办部门应当制作《委托初步核实通知书》,报 审批,并及时督促指导,限期上报核实结果。(B A.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B.分管领导 C.承办部门负责人 D.有关领导 第 14 页 共 24 页

68.以下问题线索可以予以了结的是 。(A ①反映的问题明显不存在或者违背常理、不可能发生的;②没有可能开展核查工作的;③已经有明确结论的重复问题线索;④经谈话函询,反映的问题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⑤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⑥经初步核实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
A.①②③④⑥ B.①②④⑤⑥ C.①③④⑤⑥ D.①②③④⑤
69.经谈话函询、面对面初步核实予以了结的,相关承办部门应于了结后
内起草了结告知函,经分管领导审批,以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名义向被反映人进行函告。(C A.5日 B.5个工作日 C.10日 D.10个工作日 70.问题线索了结后,相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在15日内将情况向
备案。(A A.案监督管理部门 B.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C.案审理部门 D.信访部门 71.对事故(事中存在违纪或涉嫌职务违法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但相关责任人员尚不明确的,可以
。(B A.暂缓立案 B.以事立案 第 15 页 共 24 页

C.不予立案 D.查明主要事实后再立案 72.对于既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的党员,应当
。(C A.办理立案审查手续 B.办理立案调查手续 C.同时办理立案审查和调查手续 D.先办理立案调查手续后办理立案审查手续 73.对因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但尚不确定其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可以
手续。(C A.暂缓办理立案 B.先办理立案调查 C.先办理立案审查 D.同时办理立案审查和立案调查 74.根据立案工作规程规定,省纪委监委对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的单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当办理立案手续? (C A.办理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手续 B.办理省纪委立案审查手续 C.办理省监委立案调查手续 D.对涉嫌受贿、行贿的单位不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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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对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和监察对象,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或给予政务处分的,原则上可以不再履行立案程序,由案监督管理部门接收登记后移送 办理。(D A.监督检查部门 B.审查调查部门 C.党风政风监督部门 D.案审理部门 76.对党组织违纪立案审查或者对单位涉嫌职务犯罪立案调查,按照 对应的审批权限报批。(C A.该党组织或单位 B.同级党委管理干部 C.该党组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 D.该党组织或单位相关负责人 77.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的,可将 作为立案依据。(D A.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有关文 B.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有关会议决定 C.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批准调查的批示、指示等 D.省委或者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批准调查的批示、指示等 78.对案情简单经过初步核实已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需要追究纪律法律责任,不需要再进一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案,应当履行立案程序后再移送审理。以下关于立案和移送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不履行报批手续 B.立案和移送审理可一并报批 第 17 页 共 24 页

C.必须按先立案、审查调查,再移送审理的程序报批 D.根据案情况进行报批 79.省纪委监委以事立案后,经过调查确定责任人员为处级干部,需要追究其纪律法律责任的,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 A.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报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B.由省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经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省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C.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由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D.由省纪委监委指定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 80.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时,应当告知被审查调查人权利义务。对被调查人还应当送达 。(C A.《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B.《证人权利义务通知书》 C.《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D.《被调查人权利义务通知书》 81.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后,应当及时向其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送达 ,并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通报。(C A.《审查调查通知书》 B.《审查调查决定书》 C.《立案通知书》 D.《立案决定书》 第 18 页 共 24 页

82.省纪委监委对被审查调查人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的,以下关于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等相关组织和家属送达有关文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C A.先送达《立案通知书》,后送达《留置通知书》 B.先送达《留置通知书》,后送达《立案通知书》 C.一并送达《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 D.只需送达《留置通知书》 83.省纪委监委对被审查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存在法定有碍调查情形而不宜通知的,承办部门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后可 。(D A.予以通知 B.予以通知,并记录在案 C.不予通知 D.暂不通知,并记录在案 84.需要终止被审查调查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务的,承办部门应当在立案后
内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按程序办理。(C A.10个工作日 B.10日 C.15个工作日 D.15日 85.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承办部门按程序审批后,由 办理相关手续。(D A.承办部门 B.监督检查部门 C.审查调查部门 D.案监督管理部门 第 19 页 共 24 页

86.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案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出具交办函 B.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名义出具《指定管辖决定书》 C.该市州纪检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以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名义出具交办函 D.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省纪委监委都应当出具有关文书 87.省纪委监委对涉案人员立案后,认为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更为适宜的,可以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涉案人员已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一并出具 。(A A.《变更留置机关决定书》 B.《变更留置措施决定书》 C.《指定留置管辖决定书》 D.《采取留置措施决定书》 88.对于省纪委监委立案后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的涉案人员,市州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其涉嫌其他严重职务犯罪问题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不得重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B.可以重新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C.可以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D.应当重新办理立案手续 第 20 页 共 24 页

89.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其办理审批延长留置期限等手续应由 负责。(B A.审查调查部门 B.案监督管理部门 C.案审理部门 D.联系的监督检查部门 90.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应由 办理从宽处罚建议等手续。(C A.承办部门 B.案审理部门 C.承办部门会同案审理部门 D.承办部门会同案监督管理部门 91.省纪委监委将涉案人员交由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市州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束后,应当形成处理意见。以下关于处理意见的说法,正确的是 。(B A.应当在作出处理后将意见报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审核,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 B.应当在作出处理前将意见报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审核,承办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省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审批 C.可以在作出处理前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意见,在作出处理决定后报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备案 D.可以直接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前不征求省纪委监委相关承办部门意见,处理后不向省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备案 第 21 页 共 24 页

92.承办部门根据审查调查情况,认为 的,提出撤销案的意见。(A A.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B.没有证据证明被审查调查人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C.证明被审查调查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有瑕疵 D.证明被审查调查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证据不充分 93.经批准撤销案的,承办部门应当向被审查调查人宣布撤销案的决定。由被审查调查人在《撤销案决定书》上签名、捺指印,并通知其
。(A A.所在单位 B.家属 C.所在单位及家属 D.所在单位或家属 94.对批准撤销的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以下关于留置措施说法正确的是 。(B A.不能立即解除 B.应当立即解除 C.应当在3日内予以解除 D.期满后解除 95.审查调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 。(A 第 22 页 共 24 页

①审查调查组人员组成;②审查调查总体思路、措施、方法步骤;③审查调查期限、纪律要求;④审查调查谈话方案;⑤审查调查后勤保障等事项。
A.①②③⑤ B.②③④⑤ C.①③④⑤ D.①②③④ 96.审查调查安全预案包括审查调查安全风险、突发情况处置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并实行 。(B A.一事一预案 B.一人一预案 C.一案一预案 D.多人一预案 97.根据审查调查工作规程,以下关于审查调查谈话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未经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被谈话人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B.不得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 C.不得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D.不得将被审查调查人或者其他被谈话人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98.以下关于外查工作期间,对审查调查人员纪律要求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B.未经批准,不得个人单独接触任何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 第 23 页 共 24 页

C.不得从事与审查调查事项无关的活动 D.不得擅自采取审查调查措施 99.审查调查组应当确定专人,妥善保管审查调查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及形成的各类材料,不包括以下哪些材料? (D A.各类纸质材料 B.电子资料 C.移动存储介质 D.临时党支部学习记录 100.审查调查过程中形成的录音录像资料,由分别保管,定期核查。(C A.监督检查部门 B.审查调查部门 C.案监督管理部门 D.信息技术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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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审查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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