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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专项方案(完整)

时间:2022-06-15 13:06: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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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专项方案(完整)

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专项方案4篇

【篇1】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集团公司下发的《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全省住建系统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鲁建质安字[2019]9号)、《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泰政办字[2019]37号)及《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1、成立项目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重点

开展以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交底、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患、查安全设施、查特种设备及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事故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管理、制度、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是否对安全生产负责;
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是否有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2)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问题整改单。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

(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检查现场隐患

(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闸刀盖等是否齐全、有效;
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照明情况。

(3)配电室、易燃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
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
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串岗现象。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开关、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

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
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一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产整改。

7、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

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

10、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2019年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整治重点

(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职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横向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土方开挖、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渣土车出入、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场所、职工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集团安全办备案。

3、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分析、部署、督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专题会议记录并形成纪要。

4、在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前,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落实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有效,并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培训,普及掌握消防设备的操作方法。

(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抓好安全教育培训。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知识学习。对新入场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积极开展迎接建国70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广泛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利用宣传画、条幅等媒体工具宣传安全知识。

3、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扩大应急预案的覆盖面,加强预案演练,全年组织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不少于1次。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处置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努力提高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狠抓安全隐患整改

1、做好日常的、季节性的、专业性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定专人、定措施、定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并做好复查、考核、记录和通报工作。

2、认真落实2019年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

(四)开展危险源识别和安全风险分析,加强防范

1、重点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及监控工作。

2、各部门要定期对所管辖的区域及施工现场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危险点,对照安规及有关规定制订防范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利用生产调度会、碰头会以及定期的安全会议,开展危险源分析活动,制订安全措施,做好交底工作。

(五)坚持“四不放过”事故调查处理原则,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1、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和考核,严格责任事故的追究,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有布置、有记录、有检查、有考核。

2、及时发放事故通报,广泛组织职工学习,让广大职工从中受到深刻教育。

(六)抓好消防管理工作

1、根据防火工作重点要求,明确重点防火部位和区域,进一步加强动火作业的管理。

2、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做好维护工作。

3、积极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七)加强绿色施工、扬尘治理的管控工作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硬化,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地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项目部

2019.7.19

【篇2】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南政发[2011] 62号

南坊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

根据人口宣[2011]69全国妇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国、省、市、县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会议要求,决定于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在全镇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计生委、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

定》(2002年第8号令)、《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等具有胎儿性别鉴定功能的设备和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为实现我县“十二五”时期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创造条件。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联合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一批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

(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严格执行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各部门职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广泛宣传“两非”行为的严重危害,宣传国家有关禁止“两非”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营造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舆论氛围,形成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专项行动期间,镇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妇联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以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严重偏高的村为重点,严肃查处“两非”案件。

对涉案的公立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口计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依法对负责人追查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直到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涉案的非公立医疗机构、个体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
对情节严重的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镇上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抓紧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

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监察机关查处。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日常管理制度。对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指导其建立和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实行部门协调,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镇上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资源共享,联合行动,提高综合治理工作水平,做好信息统计监测工作。

(四)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宣传专栏、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三、组织领导

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在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计生办牵头,派出所、

卫生院、妇联共同组织开展,镇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计生办: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协调召开专题会议;
定期召集领导小组工作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
加强对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的管理,并做好孕情管理。

(二)派出所: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会同人口计生办、卫生、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打击溺弃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卫生院: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会同人口计生办、派出所、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
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保健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建立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实名登记制度和出生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四)妇联: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会同人口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
发挥社会群众团体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发挥积极作用;

依法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行动于2011年9月至2012年3月集中开展,分个三阶段实施:

(一)部署阶段(2011年9月)。乡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二)治理阶段(2011的9月-2012年2月)。各村、成员单位在自查基础上集中查处“两非”案件,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3月)。乡人口计生办、派出所、卫生院、妇联抽调有关人员联合组成督查组,对相关部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行检查验收,进行评比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B

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附:南坊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坊镇人民政府

2011年9月30日

南坊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
裴参观(党委书记)

副组长:
周维超(镇 长)

罗鹏杰(副 乡 长)

成 员:
高 磊(派出所所长)

王立群(卫生院院长)

董 煜(妇联干事)

刘争权(计生办主任

薛卫红(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本镇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由罗鹏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指导督查镇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篇3】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实施“六大工程”,认真搞好20**年环保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发[2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重点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规模养殖户完成设施建设、小型养殖户完成初级治理;
加强蔬菜加工业运行的整治,确保达标排放;
继续抓好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治理,力争年底整治到位;
全面整顿以砖瓦行业为重点的各类生产加工企业,打击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关停一批无合法资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治不到位的企业;
实施清洁水源工程,保证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
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的治理,整体提升城乡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专项整治。具体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抓好畜禽养殖污染的治理。一是严把企业落户关口,加强源头控制,新增的养殖企业,要严格环保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散养户、小型养殖户的环境管理,改进养殖方式,推行清洁养殖,严禁散放、敞养,对散养户、小型户养殖要按照雨污分流、干湿分开、饮污分离的治理要求,完成防污设施的初级处理。三是加强规模养殖户的监管,生猪年出栏在50头以上的养殖场所要完成沼气池、厌氧池、干粪堆集池等污染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抓好**镇南**养殖场、**镇阳光牧业、思民牧业、**乡赤眼湖养殖场、**镇宏玉科技养殖场等大型养殖的监管工作。四是在禁养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及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地等)的规模养殖企业一律退出。


2、继续抓好蔬菜加工业的治理。加强对已完成设施建设并验收合格的24家企业日常生产运行的监管,严禁偷排,严防整治后反弹;
正在进行设施建设的**仙草等4家企业要组织好验收工作。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是全面禁止非法捕猎、非法捕捞(利用爆炸、放电、投毒等非法手段从事捕捞的)行为,二是抓好已损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今年完成一个修复样板工程。


(二)继续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的综合整治。要严格遵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的通告》、《**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精神,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治理,具体按照**县矿石开采与加工行业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工作安排组织实施。


(三)深入开展砖瓦行业的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几个方面: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2、没有合法生产经营资质的;


3、在生产过程中没有落实“三同时“制度,没有污染防治设施和排烟管道降尘脱硫设施的;


4、企业选址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用地整体规划的;


5、毁林建窑,毁田取土进行生产的;


通过整顿,创造条件促成粘土砖瓦企业的环保转型,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严重、整治不到位且群众反映强烈的砖瓦企业。


(四)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和污染治理。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重点水源保护区(**河饮用水取水点、**一水库、**水库、金鱼垱水库、长江饮用水取水点)的治理,在保护区内不得兴建或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在保护区内从事游泳、垂钓、野炊等可能污染水源的一切活动,不得在水域周边从事种植、放养畜禽、网箱养殖等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和有残留农药、化肥的农田水,禁止倾倒工业废料、生活垃圾及任何污染物。杜绝污染水质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水源水质的监测,重点水源保护区每季度监测一次,建立从城镇集中式到农村集中式(含各个乡镇自来水厂、人口集居地饮用水源)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网点,实行定时监测报告制度,监测数据和有关记录要建立专档备查。三是加强养殖水面的治理,禁止在大中水域种植莲藕、芡实等水生植物,禁止**、水库投放未经发酵处理的猪粪和鸟粪、鸡粪等污染物,对水体水质超过国家标准的要严格控制氮肥、磷肥和有机肥的投放,禁止珍珠养殖,重点抓好**、**、**、**、**、**等大型水面的治理。


(五)整治非法生产加工企业。各乡镇要对本辖区内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台帐。对“无手续、无环保设施、无生产资质”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督促办理各类手续,整顿不到位的予以关闭。对本辖区内非法生产加工企业要登记上报,不得瞒报或漏报。要严把企业准入关,堵住新的污染源。


(六)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根据《**市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全面整治燃煤锅炉。抓好燃煤锅炉的升级改造,推广天燃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推广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今年城区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基本改造到位,10蒸吨以上不能达到稳定排放的燃煤锅炉必须通过实施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及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建设,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企业、事业单位新上10蒸吨以下(含10蒸吨)的燃煤锅炉。


2、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的治理。交警部门要制订机动车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检验工作,加强黄标车路面监控,依法制订实施黄标车限行措施,严格限制黄标车转入、转移登记,完成市下达的黄标车年度淘汰任务。


3、加强对城区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的治理。城建部门要加强城区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扬尘、粉尘等污染;
严格治理餐饮业的油烟污染,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场所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油烟污染防治不到位的餐饮业要依法整顿直到关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属地乡镇党委、政府是专项整治的责任单位,要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主管干部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各乡镇要根据本乡镇整治任务及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层层分解工作目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导落实。


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保自律意识,配合搞好整治工作。


(二)依法依规,加大执法力度。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办事,对违规违法企业的查处,要有据可查,依法依规,要加强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在整治中要通力协作,分兵把口,主动作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考核,严肃责任追究。指挥部对各乡镇、部门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具体见《**县20**年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常规督查与定期督查相结合,半年度进行一次考核排名,考核结果作为全县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


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动作迟缓等行为跟踪问责;
对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影响专项整治工作的,依纪依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篇4】三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专项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三篇

关于开展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树立我县出租车行业良好形象全面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环境。现就我局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集中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出租车行业中的非法经营行为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有效改善我县出租车运营环境建立健全出租车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出租车运营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打击非法经营 1.严厉打击包庇纵容”;黑车”等非法经营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 2.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3.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的“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

(二)打击巡游出租车违规经营 1.严厉查处巡游出租车辆超越许可事项、超范围经营行为; 2.严厉打击车辆证照不全、服务不规范以及拒载、乱收费、兜圈绕行、强行拼客、无牌无证、套用假牌照、有证不携带、未经许可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等违法从事出租经营行为; 3.整治汽车站周边区域出租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占用专用停车道现象; 4.严厉查处节假日、黄金周等客流高峰期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5.严厉查处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监管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从重处罚开展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 6.依法查处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空车待租拒载、固定线路经营、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乱调头、节假日及恶劣天气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7.整治运营中司机不系安全带、不使用文明用语、接打电话、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规范出租车辆车容车貌和车内外卫生。

(三)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 打击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及网约车平台公司组织开展非法营运活动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进一步筛查网约车监管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从事网约车经营、线上线下车辆人员不一致、信息泄露、不依法纳税、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平台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获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资格后,应长期保持并持续提升网约车线上

服务能力。一旦发现我省认定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线上服务能力,将责令限期整改; 整改不合格者,收回网约车平台公司认定结果,并报交通运输部备案。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出租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工作开展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仲钧同志为组长和县运管所所长王满平同志为副组长的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王满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稽查人员调配、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31 日) 大力宣传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机动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支持使用计价器监督出租车驾驶员文明驾驶; 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对发现和掌握的非法营运情况及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抽调高素质、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及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违规聘用或未办理注册手续的

经营者、驾驶员进行处罚; 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议价、空车待租拒载、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使、节假日及恶劣天气乱涨价等违法违规出租车辆进行严格处罚; 同时依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违规出租车驾驶员准驾证实施记分处罚及时将记分处罚情况录入网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 全面系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完善出租车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建议措施推动建立打击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治活动成果防止反弹。

五、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整治目标落实专人紧密配合协调行动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企业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黑车”营运带来的危害及出租车经营行为不规范进行广泛宣传; 做好信访接待、通报、督办等工作。

(二)县运管所要负责做好长期从事“黑车”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同时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制定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出租车违规经营和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台账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倡导出租车驾驶员文明驾驶。

(三)县运管所客运办负责协调县汽车站附近的后勤保障工作。对县汽车站周边”;黑车”非法运营行为、出租车违规运营等行为进行查处;

配合对查处的非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和数据汇总工作。

(四)各出租车公司要重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我经营行为与司机签订文明经营责任状加强出租车运营管理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确保出租行业健康、有序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各部门和出租车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和维护稳定的高度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确保整治行动高效开展。单位各部门、企业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明执法。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引发的矛盾。坚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和随意降低处罚标准、私自放车等行为发生对确定为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依法严肃处理不循私情树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要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黑车”司机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避免以罚代管。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干扰国家机关正常秩序的坚决依法处理为相关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要主动担当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和举报非法运营车辆和出租车违规运营线索协助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强化对市民投诉的受理工作加大对违规司机的处罚力度提升投诉受理质量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出租车司机文明服务的意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关于开展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树立我县出租车行业良好形象全面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秩序切实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整体环境。现就我局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集中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出租车行业中的非法经营行为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出租车市场运营秩序有效改善我县出租车运营环境建立健全出租车运营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出租车运营市场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一)打击非法经营 1.严厉打击包庇纵容“黑车”等非法经营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

2.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3.严厉查处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客运的”;黑车”等非法经营行为。

(二)打击违规经营 1.严厉查处出租车辆超越许可事项、超范围经营行为; 2.严厉打击车辆证照不全、服务不规范以及拒载、乱收费、兜圈绕行、强行拼客、无牌无证、套用假牌照、有证不携带、未经许可擅自改装营运车辆等违法从事出租经营行为; 3.整治火车站、汽车站周边区域出租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占用专用停车道现象; 4.严厉查处节假日、黄金周等客流高峰期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5.严厉查处无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的违规行为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监管对违法违规从业人员从重处罚开展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和注册管理工作; 6.依法查处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空车待租拒载、固定线路经营、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乱调头、节假日及恶劣天气乱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7.整治运营中司机不系安全带、不使用文明用语、接打电话、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8.规范出租车辆车容车貌和车内外卫生。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出租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工作开展成立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孟德华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陈玉霞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朱晓东 县运管所所长 成 员:毛仲科 县运管所副所长 雷立鹏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股股长 南 勇 河西堡运管站站长 郭景军 县运管所稽查队队长 罗 利 县运管所稽查队副队长 王永祥 县运管所安全运输股股长 丁永峰 县运管所驾培股股长 朱学科 县运管所数据汇总负责人 石玉斌 县运管所办公室主任 赵永明 县汽车运输公司经理 杨德鹏 永昌南关汽车站站长 于天文 河西堡汽车站站长、宏运出租汽车公司经理 孙万才 金昌市清河汽车运输公司经理 孙正中 振雄客运有限公司经理 石凯文 康顺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副经理 白万萍 永昌劲藤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理 代公玲 永昌银路出租车有限公司经理 闫德辉 永昌县鸿祥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经理 吕 俭 驰帆出租车有限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毛仲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稽查人员调配、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 年 7 月 20 日至 31 日) 大力宣传营造整治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朋友圈、QQ群等媒体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机动车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和整治非法营运、规范出租车运营行为的必要性、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活动中来支持使用计价器监督出租车驾驶员文明驾驶;同时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对发现和掌握的非法营运情况及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 抽调高素质、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等方式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及出租车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违规聘用或未办理注册手续的经营者、驾驶员进行处罚;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对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议价、空车待租拒载、强行拼客、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使、节假日及恶劣天气乱涨价等违法违规出租车辆进行严格处罚;同时依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违规出租车驾驶员准驾证实施记分处罚及时将记分处罚情况录入网络。凡是记分达 20 分者暂扣其从业资格证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并接受不少于 18 学时的再培训。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0 日) 全面系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及成效查找存在

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提出完善出租车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整治工作的建议措施推动建立打击非法营运及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制度进一步巩固整治活动成果防止反弹。

五、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整治目标落实专人紧密配合协调行动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各单位、企业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对“黑车”营运带来的危害及出租车经营行为不规范进行广泛宣传;做好信访接待、通报、督办等工作。

(二)县运管所要负责做好长期从事”;黑车”营运车辆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和处罚。同时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制定完善非法营运车辆、出租车违规经营和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台账定期通过”;信用金昌”网站曝光“黑名单”对列入”;黑名单”的车辆、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对文明驾驶、规范运营的出租车列入“红名单”定期发布树立榜样倡导出租车驾驶员文明驾驶。

(三)河西堡运管站负责协调在火车站附近设立执勤点按照火车运行时刻表安排执勤点值班值守和后勤保障工作;对金昌火车站周边”;黑车”和河西堡汽车站周边“黑车”非法运营行为、出租车违规运营等行为进行查处;配合对查处的非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和数据汇总工作。

(四)各出租车公司要重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自我经营行为与司机签订文明经营责任状加强出租车运营管理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确保出租行业健康、有序运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和出租车企业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讲政治和维护稳定的高度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密切配合确保整治行动高效开展。各单位、企业要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营造治理工作的高压态势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依法行政规明执法。各部门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标准。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而引发的矛盾。坚持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和随意降低处罚标准、私自放车等行为发生对确定为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依法严肃处理不循私情树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要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黑车”司机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避免以罚代管。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干扰国家机关正常秩序的坚决依法处理为相关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加强舆论引导。各部门要主动担当认真负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和举报非法运营车辆和出租车违规运营线索协助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强化对市民投诉的受理工作加大对违规司机的处罚力度提升投诉受理质量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提高出租车司机文明服务的意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

光非法、违规经营行为压缩非法、违规营运市场空间净化运输市场环境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文明有序的安全运输环境。

举报单位及电话:

永昌县交通运输局 0935-******* 永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0935-******* 河西堡公路运输管理站 0935-7325 关于开展规范出租车运营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打击清理黑出租车、规范出租营运市场的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 为加强全县出租车营运市场监管,规范出租车营运市场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打击清理黑出租车、规范出租营运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从严打击、坚决清理、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对黑出租车的打击清理力度,净化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打击无营运证照或伪造营运证照从事客运的出租车、异地出租汽车违规揽客和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无营运手续载客的私家车、假牌套牌黑出租车、私自安装出租标识、车厢内安装仿造 LED”;小红灯”等明显标识车辆; (二)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出租车营运团伙;

(三)全县范围内的黑出租车聚集出没地,特别是火车站、北门口、县医院门口、阳和首席北门口、金光街口、十字街口等重点区域长期停留揽客的黑出租车。

三、领导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领导组。

“打击非法客运,规范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调整如下: 组 长:郝贤颖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马 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建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曹 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尉安波 县公安局副局长、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云 新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成 员:李云山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尉建飞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建军 县信访局局长 董存清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张武文 县市政公用局副局长(负责人)、综合执法队队长 韩 谦 县市容环卫处主任 王福宝 县客运管理站站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新兼任,联合执法队队长由云新兼任,副队长由董存清担任,成员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县客运管理站抽调。

(二)部门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打击清理黑出租车、规范出租营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的组织、协调。

公安机关:负责打击非法从事黑出租车营运的黑恶势力,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交警部门:负责做好对无牌无证、假牌、套牌、报废等机动车从事非法营运车的查处工作,维护出租汽车交通秩序。

道路运输管理和客运部门:重点查处未经法定许可,擅自为单位和个人提供出租服务的黑出租车。

市容环卫处和综合执法队: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黑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线索举报、证据搜集等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出租车、主动举报黑出租车营运行为。

信访部门:配合执法部门做好出租车行业信访稳控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执法人员的内部监督,严肃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违法违纪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宣传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媒体、重点场所悬挂标语、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危害的宣传教育。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火车站、北门口、县医院门口、阳和首席北门口、金光街口、十字街口等黑出租车经常出没区域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乘客自觉抵制乘坐、主动举报黑出租营运行为,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参与监督的力度。

(二)打击清理。

县公安、交警、运管、客运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整治要求,深

入开展出租车市场安全隐患排查,要突出重点,全面布点,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实行重点监控,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打击清理黑出租车营运行为。具体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抽调人员在重点场所、路段进行巡查,对长期盘踞停靠的非法营运车辆,屡教不改的非法营运车辆,一律从重从快严肃处罚,发现一起,打击清理一起,绝不姑息。同时,强化出租车营运市场管理,保持全县现有合法出租车的保有量,停止一切新增出租车辆的手续办理工作。

(三)报告总结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向全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战果。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新闻媒体、阳高发布等各类媒体及时通报已经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名单。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出租车市场秩序管理的相关制度,切实增强打击黑出租车的能力,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出租车营运行业的稳定事关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和参与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平安阳高建设的大局出发,落实好保一方平安的责任,确保这次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打出声势打出威风。

(二)密切配合,防治结合。打击清理黑出租营运行为,整治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的联合行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办法,完善联勤联动联防机制,抽调增加联合执法人员,对重点路段要轮流值守,划定出租车专用候车线,责任到人,扎实推进。做好出租车行业信访稳控工作,加大对非法聚集、越级上访、聚众闹访缠访的预警、打击力度。对煽动挑头、越级上访、闹访缠访,影响正常办公秩序、扰乱社会治安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人员,要带着感情强化现有出租车的管理和服务,关心关爱出租车司机群体,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既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又要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对整顿和规范工作中查处的有关违法非法行为,一律按规定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该罚则罚,该缴必缴,任何人不得对违法非法行为擅自放宽处罚标准。

(四)加强监督,严肃追究。纪检监察、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徇私舞弊、收受贿赂、说情打招呼等违法违纪问题。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执法人员,经查证属实的严肃问责处理。要深挖已经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背后的保护伞,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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