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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习,重温党两个历史问题决议建设党统一领导感想(全文)

时间:2022-06-14 11:30: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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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学习,重温党两个历史问题决议建设党统一领导感想(全文)

学习,重温党的两个历史问题的决议建设党的统一领导感想3篇

学习,重温党的两个历史问题的决议建设党的统一领导感想篇1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何没有涉及抗战时期历史问题

作者:穆兆勇 《光明日报》( 2015年04月11日 11版)

    1945年4月,扩大的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原则通过《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对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特别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期间这段历史作出郑重结论。《决议》是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重要关头作出的,却没有涉及抗战时期的历史问题。对此,《决议》已作了说明,指出:“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认为:关于抗日时期党内的若干历史问题,因为抗日阶段尚未结束,留待将来做结论是适当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70页)在《决议》通过第二天召开的中共七大预备会议上,毛泽东也指出:“至于抗战时期的问题,现在还没有成熟,所以不去解决它。”但此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并未对抗战时期历史问题作出结论。认真研究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有关论述,就会发现上述说明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决议》之所以没有涉及抗战时期历史问题,关键还是由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决定的。

    《决议》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揭露和批判三次特别是第三次“左”倾错误路线的表现和造成的严重危害,剖析产生错误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确立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之所以要揭露和批判“左”倾错误路线,一方面是它给中国革命造成了严重危害,带来了严重损失;
另一方面遵义会议结束了“左”倾错误路线在中央的统治,但由于没有从思想上进行系统清算,这种错误的影响一直存在,在抗战初期发展成为以王明为代表的右倾错误,这成为当时全党正确认识和贯彻执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的最大障碍。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迫切地提出了清算以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为表现形式的“左”倾错误路线的任务。为完成这一任务,中共中央决定从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讨论研究历史上的路线问题入手展开整风运动,教育全党干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具体问题。对讨论研究历史上的路线问题,1942年3月毛泽东强调,这个研究是必需的,“如果不把党的历史搞清楚,不把党在历史上所走的路搞清楚,并不能把事情办得更好。”(《毛泽东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99页)他指出,这个工作我们过去没有做过,现在正在开始做。《决议》重要起草人之一胡乔木后来也指出,王明究竟是个什么人,他搞的一套究竟是对还是错,“这就要算历史账,才能搞清楚”(《胡乔木回忆毛泽东》,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三次“左”倾错误主要发生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主要发生在中央领导层。也正是在这个时期,毛泽东思想在同这种错误倾向作斗争并深刻总结这方面历史经验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发展起来。因此,《决议》强调:“对于这十年内若干党内历史问题,尤其是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期间中央的领导路线问题,作出正式的结论,是有益的和必要的。”(《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55页)

    围绕核心问题的解决,《决议》内容的主体部分是详尽地揭露和剖析三次特别是第三次“左”倾错误路线发展过程、主要表现、危害和错误产生的根源,用大量篇幅从政治、军事、组织、思想四个方面对正确路线、错误路线进行了详细对比论证。这样,不仅有力揭露和批判了错误路线,而且系统论述和阐发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主要观点,勾勒出毛泽东思想的基本轮廓和基本内容,从而极大地统一了全党的思想认识,加强了全党的团结,为中共七大胜利召开在思想上作好了充分准备。对这种对比论证方式,邓力群指出:“对教条主义的危害需要彻底地揭露,需要系统地认识。用批判这样一种错误来更好地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地位,确立毛泽东思想的地位,使全党更好地团结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使党的思想更好地统一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上面,这是历史和当时的条件要求这样作的。从主要的意义上讲,一九四五年的《决议》确实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而且在中国历史的发展中起过巨大的作用。”(《邓力群文集》第1卷,当代中国出版社1998年版,第596页)

    对《决议》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和其内容的主体部分,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从讨论历史问题一开始,就是十分明确的。1941年9月至10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拉开了讨论历史问题、在中央领导层开展整风运动的大幕。而对历史问题的讨论,主要集中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领导路线问题上。此前,毛泽东在审核中共六大以来文献资料、主持编辑《六大以来》过程中,看到了许多在中央苏区时没有看到的资料,对“左”倾错误路线的严重危害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六届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前中央领导所犯的错误是“路线错误”,并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进行了分析批判。根据政治局会议讨论情况,毛泽东起草了一个《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结论草案》,对六届四中全会后的“左”倾错误路线作了一个清理和总结。由于当时党内思想认识还不一致,这个草案被搁置起来,但它的主要思想观点和内容被后来起草的决议稿所吸收。1944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起草历史问题文件后,最早形成的草案稿题目是《检讨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议(草案)》,中间又改为《关于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期间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的决定(草案)》。1945年春,毛泽东对草案稿进行第一次修改时,将题目确定为《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既然是“若干历史问题”,就意味着不可能涉及全部历史问题。正如前几个草案题目显示的,《决议》内容的主体部分,从时间跨度看,主要是六届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这一时期;
从内容看,主要是这一时期的中央领导路线问题。对《决议》这种内容详略处理和谋篇布局,毛泽东在中共七大预备会议上指出,在这个短短的历史议案中,要把24年的历史都写进去,是很不容易的,“自然我们还不是修党史,而是主要讲我们党历史上的‘左’倾错误,讲党史上一种比较适合于中国人民利益的路线与一种有些适合但有些不适合于中国人民利益的路线的斗争,无产阶级思想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毛泽东文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96页)基于这种考虑,《决议》对大革命时期的重大问题基本没有涉及,对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其他重要事件、重要人物提及得也比较少。这也正是《决议》没有涉及抗战时期历史问题的重要原因。1991年,胡乔木在解答这个问题时指出:“讨论历史问题,本来就限于土地革命时期这一段。如果时间跨度延伸到抗日战争时期,整个文件的格局就要发生很大的变化。如果决议要写到遵义会议以后、写到瓦窑堡会议、西安事变、然后抗战爆发、那就涉及很多的问题。因为抗战时期的问题,有些在党内已经比较清楚,有些还要看看。但对四中全会到遵义会议这一段,不但向来没有这么说,而且还曾多次肯定四中全会是正确的,所以决议要集中力量写这段。”(《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75页)胡乔木这一阐述,应该说很好地体现了《决议》的意图和思路。

    对是否涉及抗战时期历史问题,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在起草《决议》过程中也经历了一个认识过程。在1941年起草的《关于四中全会以来中央领导路线问题结论草案》中,毛泽东把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的历史,分为“四中全会及其以后”“九一八事变至遵义会议”“遵义会议及其以后”三个时期进行了分析。对遵义会议以后的中央领导路线,毛泽东概括地列举了几项主要工作,没有展开详细论述,但涉及了抗战时期的历史问题。毛泽东最早提出不对抗战时期历史问题作结论,是在1944年3月5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对当时有关重要历史问题的争论作了系统回答,指出:“对抗战时期的问题也许不在七大上作结论,七大是做四中全会至遵义会议这一段历史的结论。”(《决议》原定提交中共七大讨论,后经毛泽东提议改由中共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笔者注)尽管如此,中共中央重新起草决议后的几个草案稿,还都涉及了抗战时期的历史问题。1945年3月底,毛泽东在对草案稿进行第三次修改时,作出一个重要修改,就是“加写了关于抗战时期党史路线问题不作结论的一段极为重要的话。……这样,以后稿上涉及抗战时期历史问题的内容统统删去了。”(《胡乔木回忆毛泽东》,第315页)

    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写《决议》不是“修党史”。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作为肩负特定历史使命的政治文件,《决议》写什么、不写什么、怎么写,都不是主观随意的,而是由历史的、现实的客观需要决定的。在当时条件下,《决议》不需要也没有必要对抗战时期历史问题作出结论,或者说作不作出结论对当时现实的影响不大。如果对这些问题作出结论,反而会影响核心问题的解决。这启示我们,只有把《决议》放到它形成的特定历史环境中,放到党的整个发展历程中来考察研究,才能深刻领会和准确认识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对重大历史问题的结论,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学习,重温党的两个历史问题的决议建设党的统一领导感想篇2

工作心得: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可以说,实现党的统一领导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生命线,能否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是决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败的前提条件。

一、党的统一领导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健全完善最根本的保证。

无论什么时期,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是由党统一领导的,并根据时代任务赋予新的要求。从历史经验来看,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水平直接影响监察体制的运行状况。什么时候党能够统一领导,什么时候监察体制就能够有效运行。党的统一领导一旦受到削弱或者党内政治生活发生不正常,监察机关甚至整个监察体制都会陷入困顿和面临挫折。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监察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不断发展并且出台具有历史性的改革方案,其关键在于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不断改革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执政机制。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既是国家监察工作本身的发展需求,也是党实现统一领导的政治战略,更是党改进执政方式的具体内容。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最根本的保证在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要完善监督制度,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即要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融合,形成双轮驱动效应。《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曾指出,目前,我国已形成了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内部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公民监督和舆论监督组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体系。各监督主体既相对独立,又密切配合,形成了整体合力。其中,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处于核心地位,其他监督方式都要得益于或依托于党内监督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要推进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党内监督,旨在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以党内监督引领和带动国家监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因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能脱离党的统一领导,不能离开最基本的政治原则。国家监察体制只有更好地融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才能获得不竭的思想源泉和发展动力。

二、党的统一领导是解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问题的根本路径(弘利遴选)

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面临着诸多现实挑战和困难,包括思想共识、机构整合和利益协调问题。在思想共识方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涉及人们对公共权力、国家监察以及反腐败工作本身运行规律的认识。一段时间以来,有的人简单地把腐败问题归结于国家政治体制问题,而没有看到其内在发生特点和历史规律;
有的人错误地认为反腐败工作是应急性举措,不具有持续性,没有认识到反腐败本身的政治意义,更没有认识到反腐败对当前中国政治发展的特殊重要性;
有的人片面地认为中国反腐败不可能成功,而没有看到反腐败正从治标转向治本的制度建设成果。这些认识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国家监察体制的改革进程。当前,有必要通过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释放更多的反腐败信号,澄清人们的思想认识误区。

在机构整合方面,根据设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直接成果是建立一个集中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构。要建立这一机构,必须对现行分散的监督力量进行整合,包括监察力量、反贪力量、反渎力量、预防力量等。而这必然涉及权力资源的重新配置、机构职能的重新定位、机构人员的重新调整、岗位职责的重新编制,特别是国家法律体系和内容的重新修订。可以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倒逼国家法治建设,进而推动政治发展。在本质上,国家监察体制只是政治体制的一部分。但从具体试点安排来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将直接撬动中国政治改革。如果中国政治改革需要作出更多的制度设计、付出更大的经验成本以及进行更全面的风险评估的话,那么相比较而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这些方面都具有优势,可以成为政治改革的替代性策略和尝试性探索,为政治改革寻求突破口。

在利益协调方面,根据试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会整合或分解一些部门和人员,这将会直接损害一部分改革对象和部门的切身利益。有的部门可能会出于部门利益需求,实行“有条件”的改革,与党组织进行讨价还价;
有的部门可能变通地执行试点政策,影响试点的权威性和成效;
有的人员可能更多地考虑自身的利益得失,而忽视整个改革工作对于国家全局的重要性。如何突破利益固化的樊篱,保证相关利益者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这不仅需要政治勇气,更需要政治智慧。这需要积极引导相关利益者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使他们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上作出重大调整,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的改革事业一样,都需要一个统一领导权威作为保证,用权威力量维护改革的政治性和方向性,综合不同的改革观点和政策思路,对具体改革疑难问题作出解释并加以解决。党的统一领导是破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问题的决定性力量。正如方案所要求的,中央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
试点地区党组织要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省(市)委书记担任组长。要解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可能遇到的困难,必须坚持党的统一领导,由党统一指挥、协调并推进试点和改革工作。

三、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国家监察体制的工作思路

党的统一领导是一个综合体系,包括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党对国家监察体制的统一领导,即是实现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对国家监察机关的全面领导,保证国家监察机关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同党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党的统一领导并不代表党要包揽或替代一切,而是通过制度规范、组织程序、工作机制等实现对国家监察机关的领导,让国家监察机关更好地融入治国理政事业。

国家监察本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化,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国家政治管理领域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成功经验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则将进一步丰富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在思想领导方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不能脱离党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要坚持最基本的思想指引,保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向的正确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时代大势,回应实践要求,与党中央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战略保持一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成果,实现监察权对行政权、司法权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保证公共权力的有效行使,但这并不意味着要实行西方的“三权分立”体制。

从表面上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限于现行的人大、行政和司法领域,但在实质上属于党的领导领域。在政治领导方面,国家监察事实上成为党改进执政方式的有效机制,旨在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执法的全过程。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强化党的统一领导,党组织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根据当地实际,针对不同层级政府的特点,统筹谋划具体的试点和改革方案,协调处理不同部门之间的利益矛盾,对于其中可能出现的冲突和掣肘进行及时处理,避免因改革政策不到位、改革措施不具体、改革制度不配套等而出现大的挫折。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要树立改革的政治权威性,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教育作用和引领作用,帮助人们克服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畏难心理以及消除因改革所带来的心理抵触情绪,让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形成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对于阻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或出于部门和个人利益而消极应付者,要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调整手段加以处理。

在组织领导方面,要发挥国家监察机关的反腐作用,必须实现与党内监督的协调统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正是完善党的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与此相适应,要充分发挥国家监察机关与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的机制优势。从1993年起,我国就开始实行纪律检查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的合署办公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根据方案设计,下一步,国家监察机关将沿承原有的组织管理体制,与纪律检查机关实行合署办公。合署办公将有利于加强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发挥党在国家监察工作领域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国家监察机关具有监督执法权,纪律检查机关具有监督执纪权,执法权与执纪权相互协调,可以实现党的意志与国家法律的统一,实现党的纪律要求与国家法治要求的统一,实现用“纪律管全党”与“用法律管全体”的统一。国家监察机关要借助监察法律法规把党的意志用国家形式表达出来,其职能定位、日常办公、工作规则、活动方式、干部管理等都要遵循党的方针政策,由党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纪律检查机关领导成员要经法定程序直接成为国家监察机关领导成员。与此相适应,要厘清国家监察职能与党内监督职能的界限,使二者各得所长,发挥协同反腐效应。国家监察专责人员要摒弃思想深处的“原单位”观念,不能从原先工作的性质和旧单位的角度来思考国家监察工作和处理内部事务,而应确立新的国家监察观念和立场。国家监察专责人员和党内监督专责人员要树立灌输一体化的反腐观念,即分工不分家、分管相协调的观念,针对不同的监察和监督对象实行分层次、分类型、分人群管理。

学习,重温党的两个历史问题的决议建设党的统一领导感想篇3

浅析《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李云哲

【期刊名称】《科技信息》

【年(卷),期】2013(000)015

【摘要】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全面、系统、科学地总结了建国以后32年党的光辉曲折的历程,客观评价、反思了党的历史经验,是理论提升党的历史经验的典范.笔者从文章结构、主要内容、写作特点、30年后对《决议》的再认识几个方面分析此文,有助于更进一步了解决议的精髓所在.

【总页数】2页(175,191)

【关键词】决议;分析;再认识

【作者】李云哲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陕西西安71007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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