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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

时间:2022-10-20 14:18: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是《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6项改革任务之一,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深入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文章主要论述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背景,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进展与改革难点,以及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内涵与特征;价值取向;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A 文献标识码]G522 [中文章编号]1672-1128(2012)021-0041-04

根据党中央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教育规划纲要》强调以人才培养为核心,整体设计和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是《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6项改革任务之一,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随着改革开放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深入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背景、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基本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进展与改革难点、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议等方面加以论述。

一、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背景

随着全球知识经济时代和学习型社会的到来,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政府职能逐步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在改善民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下,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成为国家教育发展确立的一个战略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有深刻的国内外背景。

1.国际背景

从20世纪中叶开始的世界教育改革顺应了新公共管理、新制度主义等理念,在市场机制引入、政府治理和持续的学校重建运动中,各所公立学校不约而同地走向了“权力下放”、“学校自治化”的改革道路,形成了四大核心主题:市场化、民营化、分权、扩大父母选择权。

新公共管理打破政府对学校的垄断。学校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处理教育体系中政府、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国学校制度改革的趋势是政府赋予学校更大程度的自治,并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治理。改革的关键是实现责任与自治、放权与问责的统一。

市场机制带来学校与政府、社会关系变化。社会力量介入教育领域,不仅使学校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变化,也使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为适应这些新的变化加快了改革的步伐。调整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成为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教育分权创新学校自主管理。政府转变教育职能,建立新型的政府与学校关系、社会与学校关系,在学校内部实行校本管理,向教师、家长和社区下放权力。通过权力下放实现自主管理和共同决策,更好地提高学校效能。

国际教育改革的潮流与趋势,不仅对中国宏观层面的教育改革,更对中观层面的学校变革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2.国内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深刻变革开始社会转型。新世纪伊始,我国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社会转型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都呈现出新变化,这种变化不断对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系统,迫切需要进行与之相适应的变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和现代学校制度。

社会转型是我国学校改革的直接动力。学校制度面临着自它从工业社会产生以来最巨大的挑战与压力,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成为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在社会转型的推动之下,学校制度变革开始考虑来自社会的和个人的新需求,反思现实学校教育理念、制度和行为等的合理性,重新做出价值选择,调整或更新学校的教育目标,确定学校变革的基本任务,探索现代化学校的制度建设。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部分,离不开党和国家教育改革政策的指引。1985年5月,《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教育改革从体制入手,政府权力由中央向地方和学校下放,学校系统的内部体制改革启动。1993年2月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将自上而下的教育权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和学校,扩展到从教育和学校内部到教育和学校外部,改革学校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扩大了学校改革实践的范围和领域。2003年 2月,前瞻性分析报告《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首次提出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作为教育制度创新的基本目标,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有明确指向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验。2004年3月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使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向度、路径逐步开始清晰,不同范式的实验不断扩大。2010年7月的《教育规划纲要》把学校制度建设摆在政府、学校、社会相互关系的大框架下,系统设计,整体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了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实践走向。

党和政府不断深化的一系列政策的颁布,标志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从国家政策层面上的向度、定位、范围和路径等逐渐凸显清晰,使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和探索有了明确的政策依据,推动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进程。

从现阶段教育体制改革的实践看,学校教育变革从社会的和个人的新需求出发,反思现行学校教育理念、制度和行为,开始了初步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探索,并逐步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直接推动了学校改革新思路的运作与发展。

现代学校制度创新是在教育体制改革进程中提出的一个理论框架、一个政策引领,更是一个实践问题。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是一个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有一个不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现阶段尚处在动态发展的探索中。在不同的区域、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阶段,既有一以贯之的任务与内容,又有相互区别的特点与重心。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尚需要不断整合和总结,理论上的探讨也亟待深入,需要更多的、切实的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任重道远。

二、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

基本理解

现代学校制度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反映学校与政府、社会关系的治理模式、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就是要立足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和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为主要内容,探索政府依法管学校、办学校,学校依法自主发展,社会对学校参与和监督的有效途径,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制度环境。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具有以下两大特征:一是体现中国特色,即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分析任何时期、任何国家的现代学校制度都不能离开具体的历史文化背景和现实背景,必须与特定的国情结合起来。在我国,随着社会的深度转型及建设小康社会对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要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总结和借鉴古今中外的现代学校制度经验,努力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学校制度。二是体现现代化,即充分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育现代化水平。现代学校制度概念中的“现代”不具有历史分期意义上的时间含义,而是一种具有“更好的、更理想的、更合理的学校治理模式”的价值概念。事实上,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主要是针对政府对学校管得过多过细、社会监督与学校自律机制不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以及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问题而提出的。由此可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是在现代经济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深刻变革的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是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全体社会成员自身发展的全面需求的适应性。其实质是一种制度创新,也就是要改革和消除现存的、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使学生的潜能得到全面的、有个性的、健康的发展。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折射出党和政府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涉及“办什么样的教育、怎样办教育,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价值取向上必须做到以下“六个坚持”: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第二,必须坚持公正、公平的理念,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满足人的多样化的教育需求。第三,必须坚持现代学校制度的秩序性,不断提高学校管理的效率和教育教学质量。第四,必须坚持现代学校制度的民主性,实现学校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第五,必须坚持现代学校制度的开放性,推动建设学习型社会。第六,必须坚持现代学校制度的发展性,促进个体和组织的健康发展。

三、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进展与改革难点

《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两年来,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在政策层面上,从法规制定入手,目前已颁布有《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正在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已提交国务院。这些新法规成为构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载体,指导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探索实践。

在实践层面上,(1)教育部在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任务中,已把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机制、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依法制定各类高等学校章程、建立高校理事会或董事会、推进高校社会化改革、推进专业评价、完善中小学管理制度等10项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其实施方案均已进一步细化、完善,并启动实施,有序推进。(2)不少地方和高校还出台了与国家政策配套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区域政策协调机制,加强了制度保障。许多地方和高校也为改革试点安排了专项资金,加强了经费保障。各地各校在承担国家改革试点任务的同时,还自主确定了一批本地、本校层级的改革试点项目。(3)各地以学校为主导,积极开展现代学校制度理论与实践的探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虽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改革的困难依然很大。总的来看,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难点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政校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的主导下,我国政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实行政府集权的管理模式,政府在决定教育的方针政策、教育的宏观调控、办学规模、教育经费、办学模式、课程设置等诸多方面实行统一要求。学校一切服从政府的规定和要求,基本没有办学自主权。政府一统天下的管理模式,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发展,原有的政校之间的关系面临极大的挑战和改革要求。(2)学校制度与人事制度缺乏民主管理的意识和机制。长期以来,我国学校的校长由党委组织部或教育主管部门直接任命。这种任命制度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保障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意见得到及时的贯彻落实,但其负面影响也不可小视。那些专业精、品德好、富有管理智慧的优秀人才难以走上领导岗位。由于是任命的,一些校长权威意识强,缺少民主意识和服务意识,排斥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代会、教育工会形同虚设。(3)学校与社区、学生家长三者之间分离分割,难以保障家长参与的平等性、全员性、公平性,个性需求的表达和沟通合作的有效性,难以真正保障家长对学校的知情权、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弱势家庭的家长,如学历层次、收入水平较低的家长,缺乏参与和合作的能力。(4)尚未理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和第三方之间的权限和问责关系;尚未搭建便捷的学校自评平台和体系;指标体系构建中对于影响学生质量的关键影响因素、内涵和指标、测评手段和体系研究得不透彻;过于注重学校达标评估,无法反映学校特色、学校效能、素质教育和能力提升等情况。

四、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议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的整体战略思路是,要把学校制度建设摆在政府、学校、社会相互关系的大框架下,系统设计,整体推进,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和协调、社会多元参与和监督、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和自律,政府、社会、学校合作治理的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

建设现代大学制度,要确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多元合作管理模式以及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协调、多元利益主体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要落实法定的高校办学自主权,以全面推进章程建设为契机,坚持和完善公立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大学校长遴选制度;成立由政府主管部门代表、学校党政领导、社会人士、教师、学生会组织代表等组成的理事会,监督学校办学行为,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完善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健全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监督的治理结构;进一步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组织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权力。要扩大社会对高校事务的参与,大学教育的规划应该兼顾整体资源的应用、社会需求及市场的机能;强化市场在高等教育资金配置中的作用,招生、课程、专业的设置与大学的就业形成联系;加强高校与社会、企业、行业部门的合作关系。推进高校第三方评估制度建设,加强中介评估组织的建设,探索与国际评估机构的合作。

建设现代中小学管理制度,要进一步探索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民主管理、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建立校务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等机制灵活的民主决策机制,对有关学校发展、资金使用情况、校本课程开发、卫生、安全等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决策,实施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的家校合作模式,建立和完善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和监督学校的制度,以及学校和社区资源共享制度。中小学校评估要理顺权限和问责关系,突出学生学业成就和学校办学绩效评估,构建教育督导、学校自评和第三方评估组成的多元评估体系。

建设现代职业学校制度,要努力形成在政府指导下,职业学校依法自主办学、行业企业及所有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和监督的合作管理制度;建立灵活适应产业结构变化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学校内部治理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包括政府各有关部门代表、学校党政代表、行业企业代表、社会人士、教师代表等,负责审查批准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学校财务运行、组织遴选校长和决定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术管理组织、教学管理机构应吸收行业企业人士参加,并占一定比例。建立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因时因地制宜,推进集团化办学、订单培养等“校企合作 、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实施以能力为本位,行业、企业和社会三方参与的办学质量评估质量评价机制。

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责任编辑 尹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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