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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4-04-17 13:36: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度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

2024年度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心得体会

2023年7月1日,《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市卫健局第一时间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深入解读。对于卫生健康方面,《条例》明确指出要会同公安、司法行政、教育、民政等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建设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今年以来,市卫健局一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和平安维稳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共对全市158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卫健系统下属共计212个LED电子屏设施进行逐一排查。累计报送工作经验及工作总结13条,推出“四敢争先、平安争锋”系列文章35篇,其中嘉兴市级传媒1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一、提高认识,把《条例》作为平安建设的总规则来执行。今年是“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浦江经验”实施20周年,同时我们还面临着亚运安保的大考,只有强调制度规范,才能切实提升平安建设的现代化水平。二、学以致用,把《条例》学习融入到“平安医院”建设的方方面面。要以本次条例的学习为抓手,推动“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保障“平安海宁”的总体建设。三、部门联动,多举措推动《条例》落地生根。要通过与市级其他部门的多方联动,推动《条例》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推动实现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总体目标。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实施将为高水平建设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注重总结固化多年来我省开展平安浙江建设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作了许多创新规定,是一部既体现浙江特色、又贯彻现代治理理念的创制性立法,着力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和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近年来我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在总结“枫桥经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作了相应的规定。我作为基层的乡镇政法委员,对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规定非常认同。

一是建立健全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建设管理。141体系可以充分利用综合信息指挥室这条“中枢神经”,调动发挥司法、派出所、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等多方力量,有力维护基层持续稳。

二是鼓励支持村、社区、业主大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平安建设。村、社区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平安建设中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将基层矛盾扼杀在摇篮中,做到问题不上行,矛盾不上交。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特殊人群及其子女权益保障。矛盾纠纷如果不能及时有效解决,信访流程如果不规范,就会产生严重信访问题。两项机制的建立完善,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的根基。

接下来,我会把学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围绕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平安护航亚运会、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等重点任务,维护基层长治久安。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实施,为我们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工作遵循和法治保障。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认真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大桥镇平安建设各项工作,全力维护辖区的平安稳定,为“平安南湖”建设贡献大桥力量。

一是筑牢平安建设思想根基。通过学习和培训,引导党员干部等学深悟透《条例》精神,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平安建设的强大动力。

二是切实提升基层智治能力。以护航亚运为工作重心,做好、做细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固定网格化治理团队,提升完善镇基层智治综合应用平台功能,优化“一键指令”、“民声一键办”等工作流程,推动整体智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是抓好风险隐患化解工作。盯紧劳动欠薪、重点人员、历史遗留等问题,强化风险评估能力,加大化解稳控力度,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为一名乡镇政法干部,我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发扬横路的“敢担”精神,以最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务实的工作,担起守护一方平安的职责与使命,在平安衢江建设上见行动、做示范,助力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一是调解+阵地,确保“法治”工作有进展。积极完善“妈妈谈法治调解队”,用活“共享法庭”,配强“法律顾问”,加强警情联动,将司法载体和触角向最基层延伸,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开展“法治阵地”建设,在村庄建设中广泛融入法治知识,通过法治广场、法律讲堂、普法墙画等形式,让群众和游客在休闲、娱乐、健身的同时感受法治文化熏陶,强化法治意识,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线下+线上,确保安全稳定不松懈。将诚信信访工作纳入“横路数治”平台,通过敢担能量的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机制,鼓励群众向村组织反映问题,对不文明信访行为进行约束,构建“线上预约、线上线下双处理”的工作模式,减少“12345”投诉率。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巡逻巡查,形成网上网下融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村级治安防控网。借助“大走访、大排查、大调研、大化解”机制化工作,拉近干群关系,确保网格事项信息灵通,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化解。

三是选优+激励,确保网格队伍再强化。引导年轻村民骨干进网入格,把网格化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村干部队伍后备力量的考察平台,以网格工作的表现作为考察培养的重要依据。组织培训交流,重点围绕网格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日常巡查、矛盾化解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培训,进一步提高网格员的履职能力,为做好网格工作奠定基础。将“敢担积分”融入网格员工作奖惩中,根据网格工作的优劣,确定赋予或者扣除相应的“敢担积分”,同时针对积极参与网格工作的兼职网格员,也同样赋予积分奖励。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理论依据,也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通过近一段时间学习,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对平安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

一是深入学习理论知识。深刻学习领悟《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内涵要义。南湖街道作为距离革命红船最近的街道,要紧紧抓牢“红船圣地的中心地带、临湖要地的品质区块、平安重地的关键要塞”三大定位,打造更具幸福感的“平安街道”。

二是真抓实干砥砺前行。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精气神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推动平安工作的行动自觉。

三是多元拓宽工作思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平安建设、网格管理、隐患整治、诉源治理、法治宣传等工作,推动平安南湖建设。

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具有十分的重要性,学懂弄通法规条文,才能更能够做深做实平安建设工作,尽到工作责任。近期,我仔细阅读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这一重要法规,并从中深刻领会到平安建设的内涵和意义,也深刻体会到自身的责职和使命。根据工作实际谈谈三点体会:

一、扛起平安建设工作的使命担当。平安建设是我们的工作责职和使命,始终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平安建设思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济”,守护一方平安是我们的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平安建设的宗旨服务群众,保护群众,群众安全才能够让平安建设工作更加顺利、更加成功。作为政法干部我们应该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扛起职责担当,牢固树立平安意识,大局意识积极做好社会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强化平安建设工作的联动治理。平安建设必须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防治结合,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的治理模式,才能有效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通过宣传,让人们形成正确的安全观、安全意识和掌握常规的安全技能。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平安意识和素质,让每个人都能够真正参与到平安建设之中,有效预防不安全因素的事件发生,确保群众安全。针对动态的社会环境,平安建设要结合党建统领,乡村治理,网格管理,群众参与的的全局联动,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才能提升平安建设社会治理能力。

三、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的救援保障。在面临突发事件的时候,我们要负起责任担当,能够及时、快速处理事故,保障群众安全,是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一支科学、专业、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是我们的职责使命。当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减少安全事故和灾害所带来的损失。共同建设新时代更加安全、稳定、和美的社会。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内容丰富,指导性强。为企业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指明方向,为此,公司第一时间就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针对条例的专题学习会,深刻领悟条例的精神及要求。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坚持学思践悟,注重知行合一,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切实激发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做好平安建设的责任感。

根据《条例》的精神,公司组建了平安建设工作委员会,着手建立健全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和预警制度,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预警和处置,实现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管理。同时,针对公司困难员工,我们开展了住房、家庭和谐、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帮扶行动,力争做到“矛盾就地化解”,真正将《条例》贯彻到位,落地落实。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我深刻感受到政府在平安建设方面的成果,同时也了解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对于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和重要性。我将学好《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为平安南湖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首先,安全生产是平安建设的核心,而《条例》对于安全生产的确立,使得我国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得到了明显提升。上半年,全区涉及安全生产警情90起,同比下降11。76%,为平安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其次,安全生产的建设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受到的安全威胁越来越多样化,单一的防控手段已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因此,平安建设条例规定加强平安防范和穿透式监管,以防控和减少各种安全风险,并采取了多种防控手段。例如,在安全生产监管上,依托“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平台大数据分析体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这些措施使得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最后,创新机制是平安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关键之一。新形势下,防控体系必须适应和满足社会变化的需要,使得安全保障更具有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平安建设条例倡导推进多领域协同、资源共享、创新技术应用等多方面的改革,促进了公共安全管理和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为巩固提升“平安浙江”建设经验,推进高水平省域社会治理提供强大法治保障。作为总工会界别委员,我将把《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纳入工会系统“八五”普法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的学习宣传,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安全感;
要以平安(和谐)企业创建为载体,推动企业建立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等“四治”融合的基层治理制度;
要弘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多元联动化解的“宁波解法”。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施行,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良法善治根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建设。作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我就条例结合基层政法工作谈三点看法。

一是规范体系,完善律法。2002年出台的《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已有20余年,难以适应新时期平安浙江建设需要,存在领导责任制落实难、数据共享和平安建设工作协同不到位等问题,《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阶段,让我们在工作中有法可依有制可循。

二是理顺机制,高效推进。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关联部门众多,需要整体谋划、系统推进。因此各部门(单位)职责分工、合作机制尤为重要,本条例中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的职责清单以及建立健全平安建设合作机,避免在专项任务中推诿扯皮、互相影响,方便属地政府统筹牵头处置综合性事件。

三是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本次条例系统总结了我省平安建设的经验做法,从“枫桥经验”、“浦江经验”、数字平安建设到“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建设等多方面作出了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新规定,让我们基层能够更好的理解吃透新条例,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创新深化。

作为基层政法委员我将继续学透悟懂条例,抓实基层治理任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各类隐患问题发现在源头、化解在萌芽。围绕护航亚运会、亚残运会这个主题,聚焦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和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除险保安晾晒、专题会商研判、风险动态清零、快响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全力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平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是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作为浙江省平安建设的主要法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为平安浙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从多个角度对平安建设进行了解读,包括“平安浙江”、“平安社区”、“平安校园”等多个方面。其中,“平安社区”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强调了社区居民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通过加强社区管理、提高居民素质、加强安全防范等措施,提高社区的安全水平。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不仅是对平安建设的肯定,更是对平安建设的规范和指导。它明确了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提出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明确了各级政府和部门在平安建设中的职责和责任。同时,它也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提出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理念,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平安建设的主体。

在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一个公民,同时也是一名基层工作者,我更应该积极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应该关注自己的周围环境,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总之,《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一部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的法规,它为平安浙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平安建设的道路上,我们每个人都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只有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浙江的平安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人和事做起,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浙江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施行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为了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条例包含工作体制、风险防控、重点防治、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平安建设、保障措施和考核与责任追究等几个方面内容,为高水平推进平安浙江、平安中国示范区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通过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我深刻认识到平安建设对于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性。平安建设不仅仅是一种政策措施,更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只有实现全面平安,社会才能持续稳定发展,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浙江全面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切实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发动全民参与。平安建设不单是政府机关的责任,更应该是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重要工作。平安建设需要全体公民都积极参与其中,发挥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共同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要鼓励公民参与平安建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平安意识,遵守社会规范,宣传安全知识,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聚力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数字赋能社会治理平台提质效,高水平推动平安建设。要强化数字平安建设,推进和规范“一中心、四平台和一网格”建设,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整合各领域数据,运用数据平台,探索街道平安建设新路径。

四是立足监督职能,助力平安建设。平安建设工作的推进离不开监督管理,要着眼平安建设大局,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加强对平安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部署各领域的监督检查,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确保平安建设稳步推进。

《条例》明晰了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形成合力、构筑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新格局。作为乡镇政法委员,要带头学习《条例》,确保《条例》在基层贯彻落实到位,更高水平推进平安江山建设。

一是全覆盖开展学习宣传。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周一夜学、周二组团联村等学习平台,通过专家讲座、专题讨论、集中自学等方式,第一时间组织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村社网格干部等分批次进行《条例》学习,更好领会精神内涵,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利用广播、微信、电子屏等载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营造浓厚普法氛围,提升群众平安法治意识。

二是全系统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要完善社会风险防控工作体系,压实社会风险防控各方责任,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社会风险精准高效防范处置能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防控,防范化解政治安全风险,创新完善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健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机制,精准打击违法犯罪,打早打小、源头防控。

三是全方位提升治理实效。优化调整基层网格,选优配强网格员,严控网格事项准入,加大网格考核力度,提升网格治理效能。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落实调解培训、顶岗锻炼、以奖代补等机制,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深化“141”基层治理体系,积极推广电动车违章治理、秸秆禁焚、防溺水等数字化场景应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法治升华,是解决新时代平安建设新问题的重要指南和举措。通过对《条例》的细致研读,我认为要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工作体系,让“大平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要注重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要夯实基层基础、落实责任到人。针对辖区风险防控更要找准切入点,有力有序有效抓好落实。

根据《条例》,我街道将进一步组织开展社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风险隐患排查。注重经验总结,定期进行风险研判,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辖区各类社会风险。

我作为一名基层平安条线工作者,最近仔细学习了《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我感觉《条例》的出台是对平安建设实践经验、做法的固化总结,解决了平安工作领域一些普遍性、综合性的问题,并突出了不少浙江平安特色。

我特别对《条例》数字化改革赋能平安建设相关要求进行认真学习,如第五十二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数字平安建设的要求,加强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机构和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的数字化建设,可以依托数字平安系统开发、运用相应平安建设特色应用场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说明平安工作将越来越重视数字化智能化的应用,对基层工作人员也要紧跟时代步伐。

我将继续强化对《条例》的学习,充分领悟《条例》的丰富内容和核心要义,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上去。把深入宣传《条例》作为落实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积极发动社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条例》是对多年来平安浙江建设成果的一次全面总结和法治升华,是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大背景下平安法治领域的一项重大成果,是解决新时代平安建设新问题的重要指南和举措。我们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以贯彻落实《条例》为牵引,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事事紧抓不放”的责任感,紧扣“护杭州亚运、夺一星金鼎”工作主线,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统筹平安护航亚运百日攻坚,扛起“护杭州亚运”安保维稳的政治责任;
持续完善风险有效识别和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奋力破难攻坚实现平安建设“提档进位”;
持续深化慈溪群治分应用,以社会治理创新夯实基层筑牢基础;
持续迭代升级“141”基层治理体系,做实基层网格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通过全方面深入推进平安慈溪建设,努力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我将严格对照《条例》要求,创新社会治理,防范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秩序,以务实担当的作风助推平安建设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以学为先,紧绷“平安”之弦。《条例》的出台,是对19年来平安浙江建设经验、做法的一次全面总结和系统集成,是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的重要指南,也为我们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开化、平安桐村指明了方向。桐村镇将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结合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二无会日、8090理论宣讲、乡村振兴讲堂等载体,将《条例》送到田间地头,形成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良好风气,推进平安建设理念“入脑入心”。

二是坚持学以致用,谋好“平安”之策。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坚持关口前移,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通过网格事件、110联动、义警巡查等来源掌握苗头性倾向;
注重调动各方资源力量,采取调解、协商、教育、疏导等办法,积极推动疑难信访问题彻底解决,严格控制“增量”、全力减少“存量”。强化初信初访办理,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接访和班子成员包案制度,做到有访必接、随接随办,坚决避免“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三是坚持以学提能,筑牢“平安”之基。按照网格服务精细化、运行机制高效化、工作手段信息化等目标设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立信访接待室、警务室、综合信息指挥室、调解室等,实行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便民服务、法律服务等事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充分发挥干部带头作用,完善公众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引领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通过网格巡查、“平安义警”宣防示范,激发村民助力乡村发展与治理的动力。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已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内容系统全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干部,我一定要对照要求、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乡镇。

一要以更高站位抓好平安建设。要把学习领悟《条例》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把推进平安建设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具体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切实担负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重大责任。

二要以更实举措推进平安建设。要紧盯平安建设目标任务,以源头治理为根本,围绕“党建+基层治理”打造乡村治理新模式。优化提升“民情直通车”,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群众有诉求,组织有呼应”,切实推动乡镇平安建设提质增效。

三要以更强合力保障平安建设。要建立健全平安建设沟通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公安、司法及其他下沉行政执法站所的力量,加强工作谋划,共同履职尽责。积极发挥“综合信息指挥室”作为各方联动的纽带作用,推动镇级科室、村级党组织、网格队伍“三张网”,构建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乡镇平安建设纵深发展。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是总结固化平安建设经验、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的重要举措,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法治保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深化除险保安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条例》中提到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身为卫生健康工作者,应主动聚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以科学与创新的姿态书写宁波卫生健康“平安答卷”。

《条例》以十大主要任务为抓手,明确了平安建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总结我省平安建设经验做法基础上,作出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创新规定。通过深入学习,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是“大平安”理念要更加深化细化。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条例》高屋建瓴地指出了十大任务,同时着重点出要支持见义勇为行为。近期杭州外卖小哥彭清林毅然跳下大桥,救起落水女子的事迹感动众多网友。杭州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彭清林同志二等功的行政奖励,市公安局副局长和人社局相关领导在病房里代表杭州市人民政府为彭清林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让见义勇为的导向深入人心。

二是“大化解”推进要更加落地落实。要注重防患未然、标本兼治,全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在持续做好领导干部下访接访维护群众权益的基础上,将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基本原则。在实际中践行“141体系”,使矛盾化解在基层。要用好具有监测、预警、防控等功能的“社会治理全域感知系统”,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是“大发展”规划要更加行稳致远。要将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作为平安建设的主赛道。《条例》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作了专章规定,又对考核责任追究进行细化落实。一季度,在衢州信访工作“五色图”排名中,我镇在同类乡镇中排名江山第1,衢州并列第1;
江山市以红黄蓝“三色图”推动平安建设精准落地,今年阳春三月捧回“平安金鼎”是功不唐捐的最好见证。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施行,为基层平安建设工作提供了有效指导,作为一名乡镇政法综治干部,更要严格对照《条例》要求,以平安护航周家为己任,扎实推进周家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推动《条例》精神在基层落地落实。

一是立足岗位深入学习,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坚持班子成员领学,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充分利用班子会、周例会、党员主题日活动开展学习《条例》专题讲座,将《条例》精神作为乡村干部学习及培训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乡村干部对《条例》的认识和了解。利用文化讲堂,法制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广泛学,提高群众参与率,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法治环境。

二是紧扣重点抓落实,推进网格建设提升防控能力。依《条例》指导要求,紧扣我乡平安建设工作的短板弱项,深化11个行政村网格服务管理,落实网格巡查、事件采集、重点人员走访、居民信息采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加强与辖区派出所重点人,重点事联防工作,筑牢乡村治安防控网,形成平安联创、矛盾联调、问题联治的工作格局。

三是做好源头管控,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依托“6070”调解队伍,实现矛盾就地化解不升级。发动村民群防群治,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严格落实对重点人员的教育稳控责任和措施,重视初信初访,落实包案化解机制,稳固基层基础,提升平安系数。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出台,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奠定了基础,通过近段时间学习探索,结合自身工作谈以下三点看法。

一是要积极推进《条例》落地见效。全面压实条例执行和落实责任,提高执行力,重点抓好执行培训,制定好条例宣讲、培训方案,推动全面深入实施,推进以“双向规范”和“双向追责”为主线的工作现代化试点。

二是要倾力打造《条例》阵地建设。在执行过程中形成经验典型,依托部门、社区、企业建立阵地,形成“自治”、“法制”、“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新格局,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深化群众自治实践,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要加强建设《条例》数字转型。组织平安建设主体,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平安建设相关数字化应用和资源,综合集成平安建设各领域数据,打造具有监测、预警、防控、处置等功能的统一数字平安系统,提升数字平安建设水平。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实施,为我们建设平安南湖提供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指引,作为新时代检察人,深知责任重大,必须坚守政法为民初心,守护一方平安,努力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建设平安南湖,践行检察使命,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一是要依法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为目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高品质的公共安全;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深化企业合规改革,保护知识产权创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共同富裕;
三是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格局,关注诉源治理和普法宣传,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战略部署。《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我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体现。条例的贯彻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的平安建设格局,为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正式施行,明晰了各方责任、形成了各方合力、构筑了全社会共同做好平安建设的新格局。作为一名基层政法委员,我将深入学习“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等先进经验,结合华墅乡具体工作实际,推动《条例》贯彻落地,把平安法治工作做深做实,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平安浙江贡献华墅力量。

一是党建引领、系统学习。平安建设工作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员干部示范带动,带头学习研讨、抓好整改落实,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回头看。要将《条例》作为全体干部把握工作方向、增强适应能力、指导工作实践的源泉和动力,切实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和服务群众能力,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二是数字赋能、协同联动。数字化是平安建设的引擎和动力。建设高水平平安浙江,需要紧紧抓住数字化改革这个“牛鼻子”,推进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模式,实现各类信息快速采集、分析、处理,同时,依托统一数据平台,推动各部门各机构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助力乡村平安治理的网格服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是拓宽维度、全民共治。建设平安浙江,绝非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要发动村干部、网格员走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平安建设法治意识。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独特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志愿者参与平安建设。多主体、多维度、多层次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营造平安建设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我省出台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标志着平安浙江建设进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以下是本人学习该条例的几点体会:

法治思维是关键。条例明确提出,平安建设工作要“坚持与法治浙江建设一体推进”,深刻领悟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在平安建设中引领保障作用的重要批示,彰显了浙江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的坚定立场。法治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和保障,要切实做到依法治理、依法执法、依法行政,加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预防,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提高平安建设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基层治理是重点。条例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和践行“浦江经验”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基本原则。做好乡镇平安建设工作,要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升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与水平,构建闭环管理、常态长效的信访工作格局,坚持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护航亚运筑牢基础。同时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坚持边探索、边完善、边创新的工作方式,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推进平安建设。

监管执法是保障。“大平安”是政法机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做好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的监管执法是实现“大平安”的重要举措,条例对平安建设的重点防治也作了专章规定。作为乡镇街道,既要做好省、市、县级政府制定的相关机制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落实专项治理和检查,也要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执法,守牢关键领域。

数字建设是动力。条例对数字平安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作了专章规定,要求完善数字化应用,打造数字平安系统。我们要充分利用好数字平安系统,加强数据分析研判、风险预警处置的能力,做好数字赋能平安建设工作。

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是深化政法工作、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为推进乡镇社会稳定和谐做出积极贡献。

5月26日上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这是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已于7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共9章66条,包括工作体制、风险防控、重点防治、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平安建设、保障措施、考核与责任追究等。不少条款具有浓郁的浙江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了更多实践范例和浙江方案。发源于浙江的“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一个由下而上,一个由上而下,互为补充、相互贯通,成为浙江社会治理的“金钥匙”。《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将“枫桥经验”“浦江经验”上升为法规内容,在立法层面予以明确。聚焦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作出相应规定。

“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社会治理体系是我省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大特色亮点,此次也被吸纳固化。《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进一步明确社会治理中心的职责定位,并首次要求明确网格事务准入清单。为推动我省平安建设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要求打造具有监测、预警、防控、处置等功能的全省统一的数字平安系统。近年来,浙江制定和实施平安建设考核相关制度,在全国首创平安浙江指数体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对此作了总结提炼,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平安浙江指数,强化平安浙江指数的实际运用。

作为我省平安建设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地方性法规,条例以法治手段解决平安建设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为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通过认真学习《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树正打歪”三年行动,全力护航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打造一个全面法治、更具文明的创业发展、共同富裕新空间。

一是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学习“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依法及时就地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紧盯问题隐患、提高预警能力,将各类矛盾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防范在源头。持续开展领导班子定期接访制度,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为我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不断改进各类治理体制机制,确保基层治理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信息指挥室“事项受理、分析流转、处置反馈”等闭环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协调功能和点带作用,不断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

三是坚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镇安全生产“一本账、四清单”工作机制,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强化农村建房、道路交通以及在建工程等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规范信息上报流程,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条例》通篇贯穿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基本精神,全文26处出现“依法”二字,彰显了我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提升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的价值立场,在第四章重点防治内容中,明确“校园安全”为全省平安建设考核结果性指标之一,为我市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是在条例学习上,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条例》发布以来,我局领导班子领学促学,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集体学习;
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进行深入学习。同时,转发《宁波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平安建设条例>的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校广泛学习,走深走实。二是在条例宣传上,多措并举、积极宣传。宁波教育公众号发布推文;
暑期,在甬高校开展《条例》专场宣传会共33场,累计参加学习干部人数200余名;
各校对《条例》进行了微信公众号推送,校内横幅、海报宣传栏投放等工作。三是在条例贯彻上,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相关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宁波教育实际,扎实推进和落实平安校园建设。

下一步,市教育局将结合“普法”宣传教育,继续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发挥好《条例》的制度性保障功能效果。依托“一环四员”数字化平台,组织开展等级平安示范校的建设,扎实开展校园安全隐患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推动校园安全建设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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